经州级进行综合评定,我市提香丽苑、龙电苑、悦馨湾二期、嘉和丽湾四个小区被表彰为“2018年度州级平安小区”,对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州级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我市认真对照“红河州‘平安小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工作监管,积极打造“组织保障有力、公共秩序井然、物防技防完备、环境卫生整洁、物业服务规范、居民满意”的“平安小区”。“平安小区”名单通过推荐、初评,州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定,最后进行公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