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2020年3月18日至27日,开远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社区矫正执法督导检查组,对全市七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入矫教育、帮困扶助、日常教育监管、疫情防控、矫正解除、云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开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动态信息系统的运用和安全维护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共查阅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198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完备。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司法所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
检查组对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此次检查中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观念淡薄、基础工作薄弱、法律文书不全、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一要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密切政法各职能部门间联系,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执行衔接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努力提升矫正执法水平;三要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四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五要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六是要坚决落实省厅疫情期间每天零报告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零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督导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强化了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