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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小”促“大”全面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来源:开远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

为有效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当前道路交通特征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积极谋划创新,组织民警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以五小促五大措施,广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营造良好的春季道路交通环境。

一、立足路面执勤阵地,实现小宣传服务大人群

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一是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自己安全行车。二是通过向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针对具体违法行为、事故危害等,向违法行为人、事故当事人摆事实,分析原因、讲危害,指出违法责任后果及事故影响,做到每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每处理一起事故,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先宣传后教育处罚,让驾驶人切实感受违法所具有的潜在危害性,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持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二、立足企业阵地,实现小排查消灭大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抓牢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将宣传工作延伸到企业。一是交警大队企业源头管理专班深入重点企业,面对面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向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传达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典型案例;二是深入重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采取幻灯片演示、举例说明、现场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等形式,重点讲解可能出现雨、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让广大驾驶人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企业员工在日常参与交通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督促客货运企业建立健全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重点运输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驾驶人召开安全教育会,有效提高相关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绷紧交通参与者安全弦,做到警钟长鸣,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立足网络媒体阵地,实现小窗口反映大文明

一是利用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恶劣天气预警、安全文明常识、交管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积极利用媒体对道路安全宣传战役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播放公益片,以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对查处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社会群众深刻了解道路出行安全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互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打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创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四、立足校园生活阵地,实现小课堂带动大意识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法制副校长)深入辖区内学校,将安全课堂搬进学校,提升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做到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一是通过在校园内设置交通知识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组织师生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等主题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和讲解上下学时行走、过马路、乘车等注意事项,倡导广大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在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二是针对学生不同年龄段特点和认知特征,组织民警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由民警向广大师生讲课,并列举事故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发生后给家人、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助广大学生理解和掌握安全法条款,增强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五、立足农村阵地,实现小村庄传授大安全

为切实提高公路沿线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加强对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农民外出时不要乘坐拖拉机车等农用车辆,不驾驶无牌证摩托车和报废车出行等交通违法的宣传。同时,在乡镇、村组主干道和村头路口悬挂宣传横幅、书写警示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强化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农民家庭中等,利用面对面劝导教育、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的重要意义,努力提升农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