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和《红河州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红政发〔2018〕57号)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一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开远市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9〕10号),细化量化了我市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消防、食品药品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市安委会办公室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等作了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二是市人民政府成立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抓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市安委会办公室2月11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布置我市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1日下午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例会,研究布置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