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审计局(2017)50号
2017年,开远市审计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资金、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已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审计任务,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公共卫士”的作用。
经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批准,全年计划实施审计项目23项,其中:财政收支审计7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3项,经济责任审计8项,专项资金审计3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数字化审计1项。
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2个,其中:行政事业9个,财政专项资金2个,预算执行8个,固定资产投资13个,经济责任审计8人。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60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569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处罚349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40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66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5万元,应调账处理660万元,审计处理结果落实金额349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人。其中:已缴财政140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66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5万元,已调账处理660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2662万元。出具审计(调查)报告39篇,审计提出建议10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99条。在审计工作中,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按照省审计厅制定的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中提出的审计计划管理模式,强化资源统筹和组织方式创新,坚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