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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151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

来源:开远市讯社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

  去年,市政协委员紧扣推动开远跨越发展,打造开远“生态城”“商贸城”“健康城”等方面提出提案159件,立案151件,交办的提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

  依照提案“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市政协对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立案的151件提案,通过提案交办会分别交由20个单位办理,其中,市委系统3个承办单位共办理3件,占提案总数的1.99%;市人民政府系统17个承办单位共办理148件,占98.01%。在这些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81件,占53.64%;委员联名提案23件,占15.23%;党派、人民团体提案、专委会和委员活动组集体提案47件,占31.12%。按照提案分类:经济建设类100件,占66.22%;社会事业类39件,占25.82%;综合类12件,占7.95%。办理结果为:A类77件,占50.99%;B类62件,占41.06%;C类10件,占6.62%;D类2件,占1.32%。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直接见面协商办理135件,电话协商办理16件。

  这些政协提案符合市情,普遍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如《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泸江河、南洞河、凤凰湖水生态修复的建议》《关于大庄水库环湖截污工程与保护开发的建议》《关于抢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遇,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建议》《关于打造开远城市商业核心区的建议》《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关于在凤凰湖片区南部新城建设中突出开远特色的建议》《关于利用现有米轨铁路开行城市公共交通轨道列车的建议》《精准扶贫,加快“造血”功能巩固建议》《关于依托开远市养老服务资源,打造红河州养老服务示范区的建议》等,从不同的角度聚焦生态建设、经济建设、关注民生民情、反映社会热点,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政协对151件提案办理情况开展意见测评,提案者对办理过程满意150件,满意率为99.34%;对办理结果满意146件,满意率为96.69%。未立案的8件提案转为社情民意,与另5件社情民意交有关部门办理。在社情民意办理工作中,承办部门做到了事前与社情民意提起人联系,事后形成书面材料回复提起人,并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彻底改变了以往社情民意交办后石沉大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