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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五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惠民服务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

   开远市以“保质扩面,应援尽援”为目标,立足自身职能,服务百姓民生,积极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上水平。

   一是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按照“弱者必援、贫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宗旨和相关政策要求,开远市司法局适当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满足了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2018年第一季度,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148件,办结民事案件58件,接待咨询200余人次。

   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对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援条件的,均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实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和群体性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使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基层司法所、市公安局看守所、市检察院、妇联、工会、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等地建立了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78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三级联动服务网络矩阵,切实发挥“法律之光”惠及民生的作用。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保证案件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文书使用格式。规定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记、指派通知、案件回访等,让案件有据可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服务跟踪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办案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最大限度保证受援人权益,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质量的提升。

   五是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开展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首先,加强办案过程中法律援助的宣传,要求法律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援助相关法规和必要的援助知识,熟悉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程序,在受援人中普及法律援助常识;其次,结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进行宣传;同时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进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丰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