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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2017年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微型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018
年
5
月,
开远市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市2017年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
通过自评,
开远
市
2017
年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省州各级下达的培育目标任务清晰、细化、可衡量;省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
100%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和服务券工作,建立了
“
开远市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
,相继成立了
“
开远市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
和
“
开远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会审委员会
”
。认真落实和实施
开远
市微型企业培育工作,业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采取了任务分配的措施确保全市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单位都指定了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按各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专门管理;市财政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财务制度建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企业发展和国库两个科室根据不同的职责共同管理,以确保专项扶持资金的安全。
2017
年,开远市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网上申请企业共
47
户,小微企业服务券申请企业共
19
户。召集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
6
次,会审贷款申请企业
16
户,通过
15
户,贷款发放
14
户共
769
万元。会审小微企业服务券申报企业
19
户,通过
19
户。经州级复审
1
户因是服务机构不能领取服务券,
2
户因我州服务券已发放完毕等待明年核发,共对
16
户小微型企业发放服务券
17.5
万元。
通过一年的培育,我市民营企业
户数
增长
8.4%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地区
GDP
比重达
57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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