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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

来源: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由市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局和工商联四部门联合发文,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市企业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分五步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宣传动员全市企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二是申报测评。企业根据评价标准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测评;三是评审。组织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打分,企业基础指标达42分,总分达90分以上的,评价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四是反馈上报。将我市的最终评选结果向州级上报;五是服务和指导。对未能评价为和谐企业的申报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工作。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活动,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和利益共享,初步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和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