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场所”活动,提高党政干部、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6月29日,市民宗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宗专干,各宗教协会、爱国团体相关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120余人,开展宗教工作专题培训会。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长李成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全市宗教工作,从“继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依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10月份‘宗教慈善周’活动”和“场所安全问题”等4个方面,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开远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介绍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工作。
市民宗局副局长普鸿林,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普鸿林首先对新旧《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对比分析,随后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的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最后,李成伟要求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正确方向,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