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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审计监督基本实现全覆盖

来源:开远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

   近几年来,开远市审计局认真落实省州政府有关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市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基本做到了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财经纪律。据初步统计,到2017年底,开远市审计监督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定科学审计计划。按照省州“十三五”审计规划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摸清审计底数,突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明确审计对象和审计方式,分类管理审计对象,按年度组织实施,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批准执行。 二是突出审计关注重点。对公共资金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内容;对国有资产审计,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重大投资决策和绩效、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等内容;对国有资源审计,重点关注约束性指标和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节约用地、云南省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 三是整合审计项目资源。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相结合,具体工作中,把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自然资源的监督融入到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审计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一审多果”,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四是严格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明确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对审计查证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整改并通报情况,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差的单位,由市级分管领导或纪委进行约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由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分别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2013年至2017年五年来,开远审计局采取审计项目扁平化管理的模式,打破项目执行科室界限,科学配备审计人员,保证了年度审计任务的全面完成。累计完成审计项目161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5 52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 1 52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 006万元。核减投资10 187万元;移送处理2件2人;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财政资金损失12 194万元。(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