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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
  10月20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企业员工受贿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就该案件,联合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部分在开企业职工近百人到庭旁听。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开远解化厂)物资部计划员宋某,于2009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国有控股的开远解化厂物资部计划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厂部分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币811980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方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宣读了依法审查的具体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告人宋某已向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上缴了赃款。宋某的辩护人对其犯罪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请求法庭根据宋某的家庭情况及认罪态度给予从轻处理。宋某当庭表示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法庭最后宣布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