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动态

一个朋友圈把自己圈进了看守所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8 浏览次数:
  胡某,男,35岁,云南开远人。2016年11月9日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开远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这是开远市第一例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也属红河州首列。
  胡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发送的一个朋友圈信息,竟把他给送进了看守所。
  经调查,事情的起因如下:胡某和媳妇一直长期在外打工,小孩由老人在家负责照顾。某天,胡某看到一条关于偷小孩器官的信息后,就把信息上面的地点改成了建水、个旧和开远,然后发到开远的家族群里,想通过这样的消息让家人吓唬吓唬孩子。不曾想到,他发出的这一条虚假消息,一夜之间“火”遍朋友圈。
  据了解,类似的“偷小孩器官”的信息经常在朋友圈里出现,消息一出,一时间如惊涛骇浪,产生巨大的蝴蝶效应,横扫整个朋友圈。尽管多地警方及时辟谣,可仍然没能抵挡这洪水猛兽般的谣言巨浪。
  对此,警方态度非常坚决:造谣者必须严惩,恶意传播者也属违法,警方将严厉打击,还网络干净清爽环境。各地公安机关也开展了一系列清理谣言活动。
  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走进看守所的胡某说:“从小到大,我都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事眼中的老实人,我给孩子造成了坏影响,我现在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