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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规范烧烤行业经营行为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
  近期,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我市各职能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整治城区主要道路露天烧烤和露天餐饮加工行为,成效显著。
  由城管、市场监管、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入店“面对面”强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规范目标、整治标准,对无烧烤许可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噪音扰民、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油烟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还包括禁止餐饮单位在灵泉路、建设路、人民路、东风路中段、祥云路、河滨路、兴远路、东新路、景山路、智源路、强盛路、临江北路延长线以及其他新建的城市路段从事烧烤经营。今后,我市不再对重点规范路段进行烧烤许可。对已取得烧烤经营项目许可的餐饮户要求做到“进店、进院、进场、进操作间”;不得使用原煤、原木木炭、蜂窝煤、焦煤进行烧烤,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组共宣传告知6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取缔烧烤14家,市区主次干道禁绝了露天烧烤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