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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
  今年上半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409万元,同比增长12.5%,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批发、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实现增长,对GDP的贡献率达17.9%,拉动GDP增长2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当月增幅连续4个月居全州第一位。
  城乡消费品市场同步发展,城镇消费市场居主导地位。上半年,全市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8214万元,同比增长12.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3.1%,对全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为86.9%,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3个百分点。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195万元,同比增长12.8%。
  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224万元,同比增长12.8%。全市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3275万元,同比增长13.3%。
  非公有经济的零售额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公有经济实现零售额19820万元,同比下降10.7%。非公有经济实现零售额143870万元,同比增长12.9%,增幅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汽车零售类、建筑及装修材料类商品零售快速增长。随着消费档次的提升,居民消费由过去数量型向质量型、享受型、健康环保型积极转变。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零售同比增长23%。限额以上日用品类零售同比增长30%。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同比增长20.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2.6%。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