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期启动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以前完成全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严格按照划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成立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同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初稿已经由农业局提出,正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中;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制定的技术指南要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的重点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划定的目的是要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据悉,根据相关要求,市农业局从4月21日开始,已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情况进行彻底的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