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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电动车落户已过万辆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4 浏览次数:
“6月30日前不落户就被罚款、扣车,早点落户总比被处罚后再落户好。”一位正在为自家电动车称重的中年男子说。目前,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已为11726辆电动车车主办理电动车落户手续。

依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所有电动车必须办理登记落户手续,如若3个月仍未办理落户手续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将被处以50元罚款或扣车的处罚。为方便电动车落户,开远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开设了独立窗口,并取消车管所登记人员的休假。 针对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购车发票已经丢失、因办理人数过多没有及时落户等实际情况,只要能提供出2013年7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证明仍可以办理上牌落户。民警在电动车落户过程中,共查出4辆被盗电动车。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贪小便宜购买被盗电动车,购买电动车 一定要到正规专卖店,并索要正式发票。

从4月1日至今的电动车落户情况看,各电动车车主办理落户手续的积极性比较高。为完成电动车落户,从6月份开始,开远交警大队民警分别在市区各大路口、交通要道、小区、学校等地对过往电动车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未挂牌的电动车实施登记,督促其尽快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