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动态

扣留车辆进行处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拟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的公告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一批车辆,(共计431辆,其中中型货车8辆,二轮摩托车400辆,三轮摩托车10辆,四轮摩托车1辆,二轮电动车8辆,二轮自行车4辆)。因当事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进行公告,公告自2015年3月19日起,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车辆具体情况请登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网站,网址为:WWW.ynkyjj.com.,或与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办公室联系查询,联系人:钟锐,联系电话:0873-3136617.
特此公告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