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已累计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拨付养老保险补贴资金86.95万元,来自182户企业的1739名农民工顺利领到了政府发放的养老保险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其中规定,凡户籍在开远市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财政对其个人缴纳部分每年给予500元养老保险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进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工个人收款账户。
从2007年至今,我市已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养老保险补贴376.6万元,计75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