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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来源:开远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12-25 浏览次数:

经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12月22日,开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正式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标志着我市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强化农林开发活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河湖健康生命安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建设生态农业、改善人居环境、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我市正式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我市严格遵循“数据奠基、内业先行、外业复核、意见优化、审核完善”的科学流程分阶段稳步推进。此次我市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24177.52公顷,涉及开远市7个乡镇(街道),占国土面积的12.03%,占全市林地、草地、裸土地面积的24.60%。划定范围内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