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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污普质量核查组到开远开展清查阶段质量核查工作

来源:开远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623日,由省环境信息中心唐浩淞主任带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专家组成的省级清查质量核查第四检查组到开远市开展质量核查工作,州污普质量核查组陪同并同时开展州级质量核查。 

  副市长普树华主持了工作汇报会,省质量核查组唐浩淞主任对此次质量核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作了说明,市污普办负责同志向省、州质量核查组汇报了开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州质量核查组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分组通过调阅档案、抽样核查、两员访谈等方式对我市清查建库工作开展了资料核查及问询核查。随后,核查组分为3个工业源核查小组和1个入河排污口核查小组,对有关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组进行了集中会审。核查组肯定了开远市的清查建库工作,指出开远入河排污口清查工作具有创新、实用、高效等特点,应予以宣传和推广。针对下一步工作,核查组要求要按照《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完善入库信息。一是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工业源清查不仅依赖于下发的清查名录基数,做好拉网排查工作,巩固清查建库成果;二是由州、市污普办按规定进一步明确统一采矿业(B)、制造业(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中部分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是否纳入普查的判别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大入河排污口调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普查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为下一步入户调查打好基础。(来源:开远市环境保护局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