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第二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24.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5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2018年底查办案件的违纪款于本季度全部上缴国库;第二季度累计收入征收入库金额为24.78万元。
二、2019年度基本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1010.19万元;第二季度基本支出金额238.09万元,当季度执行数为238.09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235.37万元,包括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提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2万元,包括:1、公共交通专项经费补贴2.6万元;2、离退休党组书记经费0.12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3.57%,累计完成年初预算45.53%。
累计执行数为459.93万,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减少274.9万元,基本支出增减少情况的原因为:1、“党风廉政”和“开远热线”栏目开办费、查办案件经费、乡镇(处)纪检工作补助经费、巡察工作专项经费、查办案件经费、纪检监察保障经费2018年在基本支出里列支,2019年转为项目支出里列支;2、第一季度部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在2018年经费结余里列支。
三、2019年度项目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209.54万元;第二季度项目支出金额121.01万元,当季度执行数为121.01万元。其中:1.“党风廉政”和“开远热线”栏目开办费5万元;2.查办案件经费5万元;3.乡镇(处)纪检工作补助经费21万元;4.巡察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5.纪检监察保障经费85.01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57.75 %,累计完成年初预算57.75%。
累计执行数为121.01万元,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97.0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情况的原因为:“党风廉政”和“开远热线”栏目开办费、查办案件经费、乡镇(处)纪检工作补助经费、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纪检监察保障经费2018年在基本支出里列支,2019年转为项目支出里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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