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决算填报单位1个,2016年共有编制人员46人,年末共有在职人员40人,其中:公务员35人,工勤人员5人;有退休人员18人;有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518,183.99元,财政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561,763.27元,增加22%;收入人员经费6,212,309.99元,收入公用经费245,672.64元,收入项目经费2,060,201.36元,项目经费占总收入的24%。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运行经费支出8,609,003.98元,收支结余800,954.06元。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891,199.05元,增加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提高和自治州津贴发放。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6,391,239.99元,比去年增加3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大幅度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2,344.06元,比去年减少-56.30%,是因为2106年我单位的纪检监察保障经费列入项目经费来核算,所以大幅减少了公用经费的开支。
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合计5,083,800.83元,比去年增加13.3%,负债类合计163,667.77元,比去年增加6.4%。其中:固定资产4,119,179.00元,比去年增加678,467.71元;财政拨款结余800,954.06元,比去年减少90,819.99元;其他应付款163,667.77元,比去年增加9,950.2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人员经费6,212,309.99元,主要有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收入,占总收入的73%;收入公用经费245,672.64元,占收入的3%;收入项目经费2,060,201.36元,占总收入的24%,项目经费包括:“制度加科技”项目经费、乡镇(处)纪检工作补助经费、查办案件经费、纪检监察保障经费、派驻机构办案场所建设补助费。
2、人员经费支出6,361,857.99元,占总支出的74%,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公用经费支出共计273,774.00元,占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工会经费等。
3、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1,425,419.93元,占总支出的17%,其中:“制度加科技”经费支出580,000.00元;查办案件经费支出120,000.00元;乡镇纪检工作补助210,000.00元;纪检监察保障经费支出515,419.9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9,853.64元,以上年相比增加了58,227.00元,增加36%。
1、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经费支出为0。
2、2016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73,345.00元,都是国内接待,无国外接待。共接待198批次共计1262人次,与去年相比费用增加19,796.00元,增加36.97%。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508.6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508.64元),费用增加38,431.00元,增加35.56%。
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6年物价上涨,价格上涨,费用增加;二是今年查办案件数量大幅增多,联合办案较多,对上级纪检部门及相关部门、乡镇(处)等接待相应增加,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制度加科技”: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基层管理和监督融入科技方法,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二、纪检监察保障经费:指用于市纪委监察局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三、查办案件工作经费:指用于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专项经费。
四、乡镇(处)纪检工作经费:指各乡镇(处)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项补助经费。
五、人员经费:指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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