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的通知(开财字〔2018〕194)号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迅速采取行动部署落实,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市委政法委预算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市委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括
1.市委政法委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市工作政法机关,承担着全市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市工作等工作。按照市委编制要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维稳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市委政法委,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监督室。市综治办下设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市见义勇为协会、城市巡防大队。市委政法委是行政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部门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市委政法委人员编制及人员在编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共有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及执行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州政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形势新变化、工作新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信息应用为支撑,推动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开远实现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了实现上述的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专门设置了三个绩效考核指标,分别是: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的排名、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市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等三个绩效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7.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29万元(本级财力777.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16年的675.77万元比较,增加了101.52万元,增加原因:十九大安保经费、巡防队员工资。
2.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748.10万元(经预算调整),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74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3万元,项目支出16.7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558.20万元,主要反映我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7万元,“2013105”专项业务76.25万元,反映综治维稳专项工作业务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72.01万元,主要反映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2013199其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5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根据市委政法委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市委分别制定了委机关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关于市委政法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出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结算方式、定额指标管理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规范预算编报、支出事项、货币资金及“三公”经费的管理。收入管理、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均以市财政局制定的文件要求依规办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市委政法委机关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具体包括:1、更好地利用部门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2、更好地控制公共支出成本;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委政法委设置了三个绩效考核自评指标考评综治维稳专项资金,分别是: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的排名、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市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等三个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全市考核排名指标来自于红河州综治办通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及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两个指标均来自于每年的群众安全感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由云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并出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绩效自评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及项目科室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文件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由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实施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实地开展绩效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提交典型培育资料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分析
2017年,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开远、法治开远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评价结论
市委政法委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的通知(开财字〔2018〕194)号文件精神,对各项职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结果表明各项工作均已完成,自评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我委也成立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但市委政法委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熟悉,对该项工作还有待加强。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我委也成立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但市委政法委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熟悉,对该项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市委政法委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市委政法委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科室,项目实施科室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委机关办公室,同时,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市委政法委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以上评价情况除涉密项目外,市委政法委均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进行了及时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绩效评价中,市委政法委明确了绩效考评工作由绩效考评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专门制定了绩效考评的有关规章制度,为指导、监督、检查部门绩效考评提供了依据。实施绩效考评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实地勘察核对、调查取证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市委政法委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市委政法委担负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履职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方面,但市委政法委是中共开远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职无法体现经济效益。
中共开远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