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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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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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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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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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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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原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作为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是中共开远市委工作机关,自2019年3月机构改革之后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中共开远市委组织部管理。
1.主要工作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3)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工作,拟定有关目录管理的配套制度;负责本级行政许可项目的编码管理以及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负责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发生增加、取消、调整后的目录更新以及组织清理、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公布目录,并向上级目录管理机关报备;负责本级目录统计分析、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市权责清单清理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相关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
(5)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6)审核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7)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8)承担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和开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以上职能,市委编办设4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机关科、事业科、审改科(加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综合科,下属机构编制信息统计中心。2018年12月我办在职人员7名,其中:公务员7名,无机关工勤人员;无事业人员;无退休人员;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根据中央、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2. 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3.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25万元,项目收入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我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2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我办无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各项支出14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7万元,占总支出的96.73%,项目支出4.59万元,占总支出的3.27%。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2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3%,占总支出的86.2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0%,占总支出的10.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9%,占总支出的0.18%;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占总支出的0.27%。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06%,占总支出的0.9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96%,占总支出的1.44%;其他资本性支出1.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98%,占总支出的0.9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无
2.项目支出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我办根据部门性质与资金情况,专门设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目标2. 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
目标3. 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
目标4.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目标5. 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好国家部委基本信息开放共享、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目标6. 保持中文域名注册量,开展过期域名续费工作;继续督促中文域名网站的开通及标识申领挂标工作。
目标7. 结合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目标8.切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结对贫困户的脱贫工作。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监控方案。
第一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二条 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三条 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四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五条 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第六条 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七条 严格办公用品管理。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如纸张、饮水、油墨等)一律由专人统一管理,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运用办公用品,反对浪费。
第八条 严格执行政府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各级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实行对口、对等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能铺张浪费,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公务接待一律禁酒。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等以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整体支出绩效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自评。
1.自身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情况。
2.围绕中央、省、州党委、政府中心履职成效,对照目标完成情况。
3.预算配置。预算与履职目标衔接是否紧密,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情况。
4.预算管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5.预算执行。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情况;结转结余率控制范围。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经济效益。在脱贫攻坚、厉行节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社会效益。无违纪违规查处事项发生
4.行政效能。各项工作目标安排履职到位,及时完成。
(五)年度工作总结
1.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根据省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深化省党政机构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工作安排,首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对改革方案的学习、讨论,提前安排布置改革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结合开远市实际,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改革底数,准确掌握我市机构编制现状、各部门“三定”历史沿革,把可能涉及改革和职责调整的部门情况梳理清楚,把改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分析清楚,把平稳推进改革的方法步骤考虑清楚,把平稳推进改革的方法步骤考虑清楚,做到到心中有数、脑中有策,手中有方。其次围绕改革方向,成立专项调研小组。为顺利推进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紧紧围绕中共中央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的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组成的机构改革走访调研专项组,4月19日至28日,以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指导,对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30多个部门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调研。听取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对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开展、人员编制等现状及存在困难、工作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编办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析机构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思考机构改革的具体思路和办法,为即将启动的改革打下基础。
二是起草实施方案,抓紧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按照省委、州委统一要求,机构的设置与省、州级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省、州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参照中央、省级的机构改革方案,于10月26日完成了《开远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目前机构改革方案已进行多次修改,待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级对接后,再次修改完善,经市相关会议研究后,于11月底报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机构编制工作情况
一是全年共召开市编委会三次,研究成立机构4个,挂牌机构3个;撤销挂牌机构1个;机构更名15个;理顺机构领导职数1个;
二是按照《开远市控编减编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按程序收回有关自支事业单位空编。2018年,按程序办理了15份36人次的党政机关增人手续,15份159人次的事业单位增人手续,为各增人单位出具空编证明共26份。
三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市委编办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表格进行编制人数的审核。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本部门开展清理整治的自查情况。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办理全市机关、群团、民主党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单位76家:其中机关类64家(含临时机构1家),垂管机关类2家,群团类单位10家。2018年1-11月共办理设立登记单位7家,变更单位6家。我办2018年开展了两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云南省随机抽查摇号系统进行摇号,随机抽取事业单位10家,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以实地核查与书面审查的方式,主要抽查单位台账是否保存齐全、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单位是否按时参与每年年度报告;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是否与审批文件一致;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是否与现实状况相符;证书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等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存在证书出租、出借行为等。并将抽查情况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开展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清理核查工作。
按照省委编办对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的工作要求,由市委编办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对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的紧急通知》(开机编办〔2018〕8号文件),对各乡镇(街道)、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下属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进行清理统计上报。清理出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经国资部门配合筛选甄别,政府所办企业,已经纳入国资部门经管,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州编办。
(5)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市委编办在政务服务大厅中的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主要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根据事业单位需要办理法人证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情况,结合实际,市委编办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录入或审批核发证书后,及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录入办件共15件。因系统不兼容,只能两个系统分开录入。
(6)开展全市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
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市生产经营事业单位专项调研组,于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展开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生产经营事业单位经营状况、资产情况、存在问题及对改革意见等,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7)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
①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并公布县(市)级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②认真梳理市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理清政府外部职权和内部职权的权力边界,我办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内部审批事项梳理工作,经过全面依法梳理,形成了《开远市市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全市有内部审批事项的部门内部审批事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
③做好证明材料清单梳理落实情况
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梳理出本部门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严格贯彻执行《决定》要求,坚决落实文件规定取消的356项证明材料,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办事业务时,不得再向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索要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对于公布的50项基本证照凭证能证明的事项,凡基本证照可直接获取、查询到的信息,各部门、各行业不得再向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要求出具证照凭证以外的证明,电子证照凭证的效率和证照原件、复印件“同证同照同效”,不得强行向群众、企业索要证照原件。对列入《基本证照凭证清单》的基本证照凭证事项,政府部门必须承担向当事人开具证明的义务,并且不再收取费用。
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开审改办〔2018〕16号),在全市范围内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阮成发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强学习会议精神,并将全市学习贯彻情况总结上报至红河州协调小组办公室,确保“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⑤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贯彻落实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工作,认真做好全州营商环境(政府效能)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
⑥做好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迎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红协调办〔2018〕14号)以及开远市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相关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
⑦做好省政府政研室“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反映问题的自查和整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试运行工作
2018年,依托开远政府门户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审批制度改革栏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版)、《开远市各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版)、《云南省政府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开远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政实施方案》。
2. 主要事业成效
(1)完成了《开远市机构改革方案》拟定上报工作;
(2)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工作针对开远市的各项检查考核中涉及编办的工作;
(3)根据州委编办关于规范报送实名制数据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实名制数据的录入更新,并认真对照省委编办的统计整改清单,逐一核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4)积极参与市里组织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主题活动,对挂钩的泸江社区进行每月两次的卫生大扫除。
(5)财务方面:按时保质完成人社、统计、财政等部门的月报、季报、年报、预、决算工作,为部门领导提供准确有效数字;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人员工资晋档晋级调整审批工作,核对工资系统,确保人员信息零差错;完成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2017年会计基础管理自评价工作;做好核算清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工作,按时完成缴费,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按照《开远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部门支出预、决算、季度执行情况、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等情况在政府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认真开展针对资金使用安全的各项自查工作,如:部门“小金库”情况等;按时按规完成党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申报缴纳工作。
(6)按照《开远市控编减编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过多方努力完成了我市控编减编工作任务。
(7)充分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保障贫困村的村级道路建设与驻村工作队的经费,体现对驻村队员的身心关爱。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财字〔2017〕189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19〕2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委编办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单位领导及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
我办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了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自评过程具体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6、2017、2018年度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市委编办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共有一个项目,总金额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8年度,市委编办共设立1个项目,为编办工作经费。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抓项目节支增效。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支出,从财经制度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向业务倾斜、向重点工作倾斜,确保资金的节支增效。严格按财政定额标准确定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用执行;差旅费按照开政办发〔2014〕149号、开政办发〔2016〕151号文件标准执行、培训费按照开政办发〔2014〕149号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按照开办发〔2017〕51号执行。
2.规范项目内控机制。一是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二是建立与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确保项目达到标准管理水平。年初制定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州的相关要求,项目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的申请报批程序,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确保该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1.产出(项目设定及预算配置):绩效目标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政策依据,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配置合理。
2.过程(预算执行、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
3.产出(履行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化思想政治共识;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4.效果(履职效益):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安排的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评价指标较为宽泛,部分资金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欠准确;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容易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仅仅存在于表面,流于形式。
六、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本单位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细化评价指标;
(二)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重点突出岗位的差异性,采用客观公正的评价方法得出让人信服的评价结果;
(三)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标准,在不同性质指标的基础上,划分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附件【附件3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表(市委编办).xlsx】
附件【附件2 2018年市委编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