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2017年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编办2017年度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门 市委编办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
(四)、关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中国共产党开远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委编办多年来一直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2016年3月,八届市委第7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单独设置中共开远市委编办,为市委工作部门,不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经费独立核算,因此我办属2017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内容有: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休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2017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两库一单”制度建设,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项清单的管理;
2.加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发放,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络挂标工作,力争达到登记、信用代码发放、中文域名注册及挂标全覆盖。
3.继续做好消化超编人员计划措施, 加强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审计的协作,依据职责权限,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形成合力,力争2017年底完成超编整治任务。
4.按照中办、国办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基本原则,做好下一步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的准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办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持续推进完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无。
第二部分 市委编办2017年度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委编办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办财务总收入10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0万元,占总支出的97.12%,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2.8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款01项”支出98.89万元,主要反映党政机关行政运行的支出;“201类31款02项”支出3万元,主要反映党政机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8.31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8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8%。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1%。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8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专项经费等8.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公务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其中:住房公积金8.31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委编办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编办日常工作产生的费用。
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工作任务预计会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办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因此因公出国(境)
经费0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办无公务用车,因此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市委编办(相关工作范围)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由于我办是经2016年3月八届市委第7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单独设置单位,经费独立核算,因此我办属2017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首次对三公经费进行预算,无上年预算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未单独提取机关进行经费及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9、五位一体:“五位一体”是十八大报告的“新提法”之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中国共产党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问题的科学回答,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10、四个全面: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指引。
11、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12、放管结合:放管结合原本仅指改革初期为解决政企不分问题而提出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现在已经扩展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
13、优化服务:是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最终目的所在,这是由人民政府服务于民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与优化服务相比,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只是实现这个最终目的的手段而已。
单位电话:0873-7235882 联系人:孔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