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委编办多年来一直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2016年3月,八届市委第7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单独设置中共开远市委编办,为市委工作部门,不再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经费独立核算,因此我办属2016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内容有: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1)、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新版证书换发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市编办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截至3月31日,我市已完成全部需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188家,全部换领新版证书事业单位188家,变更登记52家,设立登记4家,注销登记 2家,证书遗失补领 2 家,并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截止2016年12月6日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共203家单位。占全市事业单位总数的88%。其间:2016年新设立登记3家事业单位,变更登记39家事业单位,注销登记2家事业单位,补领证书2家事业单位。
(2)、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3)、完成公益类、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职责清理工作
今年5月,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编办认真开展全市公益类、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职责的清理界定工作,通过及时下发文件安排部署,截止6月30日,共完成全市207家公益类事业单位及3家暂不分类事业单位职责的初步清理审核工作,汇总上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84家。
(4)、开展全市机关、编办管理的群团及民主党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州要求,编办开展了全市机关、群团、民主党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的发放工作。截止2016年12月6日,共办理全市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42家单位(其中机关单位35家,群团7家),占全市机关群团单位总数的69%,变更登记5家单位。
(5)、加快推进中文域名的注册工作,提高覆盖率
按照省、州机构编制部门关于各县市中文域名注册覆盖率的工作要求,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编办采取内部联动机制,将中文域名注册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相融合,截止2016年12月6日,全市注册中文域名机关事业单位共计264个(政务55个,公益209个),注册单位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总量的90% ,注册中文域名299个(政务62个,公益237个),域名注册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总量的 102%。发放网站标识117个(政务27个,公益90个)。超额完成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任务。
2、继续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1)、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2)、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工作
(3)、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4)、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32号)规定,下发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发〔2016〕146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安排布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实施的各类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市涉及检查事项的22个部门、7个乡镇(街道)共梳理出检查事项230项。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按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布。
(5)、完成我市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精神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审批条件中若包含国务院历次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及时取消,并对相应的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得以行政相对人未取得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认定其行为违法。权责清单中若有相关内容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今后一律不得组织考试发证,不得作为就业、经营等准入条件,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条件
(6)、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情况
3、严格执行控编减编政策,顺利完成消化超编工作。
2016年市委编办认真按照《开远市2015年—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开远市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分工》的任务要求,认真制定了《开远市消化超编人员计划》,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杜绝机构编制和人员无序增长,严格实施《开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定》、《机构编制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通知》等纪律规定,守好人员进出关。通过严格控制新增招录人员、严格执行单位增人通知书、自然减员、“退三进一”、严禁外县(市)公务员调入党政机关等措施,完成了2016年上级下达的消化超编人员任务目标。
4、认真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改革工作。
(1)、整合原市妇幼保健院和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职能关系,组建成立新的“开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保留“开远市妇幼保健院”牌子。
(2)、根据“精准扶贫”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了单独设置,明确了发改和扶贫的工作职能,理顺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的开展扶贫工作。
(3)、按照省州统一安排要求,进一步对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机构改革,规范了其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重新正式印发了“三定”方案。
(4)、对市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机构(工作委员会)进行了规范设置。
(5)、整合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州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内,完成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编制、人员等划转到市人社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确保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以统一标准、统一的经办机构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工作。
(6)、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根据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还完成对市委巡查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审计和环保监察执法机构等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对相关数据材料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待上级批复后就可以正式实施。
(7)、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三次督查迎检和整改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督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云政督通〔2016〕5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整改方案》(开审改办〔2016〕6号),针对国务院第十五督查组反馈的“放管服”改革仍须深化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认真完成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
6、规范和理顺编办的机构设置、财务、人事、党务等工作。
2016年7月被评为“云南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均为行政编制,无离退休人员;无实有车辆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4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4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度无项目支出内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全年支出48.1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3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5.5%;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5%;其他资本性支出2.7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各级相关单位检查考核等公务活动产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委编办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8人,人均支出44.5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编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二)关于各项预决算收支数据增减变化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市委编办属于2016年新独立单位,新增部门决算任务,因此在2016年年初预算情况上暂无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无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当年预算调整数只有按照年末决算实际数上报填写,无法进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同时也无上年指标数,无法进行指标核对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中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一、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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