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1-3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0元,当季度执行数为0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 0%,较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今年收入征收入库金额没有收入的原因主要是取消了发展与改革(物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2017年度基本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465.74万元;1-3季度基本支出金额,当季度执行数为212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21.48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1.87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65万元;1-3季度基本支出金额,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 45.52%,较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增减情况的原因为: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48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3.87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21.35万元;1-3季度基本支出金额,累计执行数为532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304.8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80.2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万元;1-3季度基本支出金额,累计完成年初预算 114.23%,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减84万元,增减情况的原因为: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8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26.2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75万元。
三、2017年度项目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1-3季度项目支出金额,当季度执行数为1420万元,其中: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万元;1-3季度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50万元,增减情况的原因为: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50万元,主要是增加2017年开远市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拨款支出;1-3季度项目支出金额,累计执行数为2612万元,其中:①、商品和服务支出:2612万元; 1-3季度项目支出金额,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减2542万元,增减情况的原因为: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42万元,主要是增加2016至2017年开远市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预算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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