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6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民族宗教工作实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统战部长会议精神,通过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在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担当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做好工作,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学习1期次,市委常委会4次专题听取民族宗教工作。82日举办宗教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杨光海到开远作“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践”专题授课,全市262名科级以上领导参加培训。820日,开展红河州2019年党和国家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测试活动,全市共310人参与测试,通过各类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宗教理论及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的掌握,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全市统一开展的“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发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袋,接受群众业务咨询。其间,发放了《反极端、讲法制、促和谐》宣传手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红河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共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50余人次。二是坚持每周到各宗教场所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大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组织乡镇(街道)开展4轮学习培训活动,对425名乡镇(街道)干部、村委会(社区)干部进行宗教管理知识培训。

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一是理顺工作关系。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研究制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三定”方案,对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对相关科室进行有效合并,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民宗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研究制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党支部、内设科室负责人及人员分工》,对统战民宗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9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工作流程》,对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标准。制定出台《中共开远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工作制度汇编》,对考勤及外出报备、信息工作、文件处理、保密管理、工作资料收集、印章管理、办会程序、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详细规范,做到合署、合心、合力,推进了民族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

2.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工作,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十二进”创建活动。一是突出社会面氛围营造。制作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份;在高速路沿线及东联村入口处和市区交叉口设置大型广告牌;在灵泉路、智源路打造创建标志性道路;制作展示开远民族团结进步新貌的移动展板;全市办公区域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街道、车站、景区、施工场地、小区随处可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宣传栏、展板;市融媒体中心的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等多个平台每天都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息;市大数据研究中心同步在市行政中心和为民楼大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内容。目前,全市在高速路沿线新增大型广告牌14块、城区新增2块;各示范单位设置宣传栏292块、标语519条,宣传廊3个;全市385辆出租车滚动播出、95辆公交车播出或悬挂宣传标语;客运站新设置标语14条、LED滚动播出宣传标语;88个物业小区围栏设置宣传标语;公交车站设置宣传栏27块,23家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及播出宣传标语;市区悬挂国旗680面。二是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共设置户外宣传牌63块、宣传栏950块、标语1077条、宣传廊8个;大庄、羊街片区挂国旗1035面。大力实行“小喇叭”工程,在144个少数民族村,每天分早、中、晚3个时段用汉语普通话持续播放时事新闻、国家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让党的声音深入人心。三是做实迎接检查各项工作。对迎检线路、4个迎检点工作任务再细化,修改完善解说词。按标准制作完成全市创建工作台帐,各牵头单位制作完成分类台帐,确保创建迎检工作万无一失。

 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帮助民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贫困村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各民族村认真落实我市“十三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二是精准完成2018年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统计工作。举办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统计培训班,邀请州民宗委经济科工作人员到现场对统计工作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和规范我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管理,按季度跟踪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十县百乡千村百户示范创建工程”相关指标,目前中和营镇三家、冲子示范村工程完工,并进行了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总结评估。

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发展繁荣。一是落实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和“双百”工程。开远甜藠头制作工艺、碑格乡彝族仆拉服饰、羊街乡彝族花灯、小龙潭洞经音乐、怡里村河边腔5个项目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学会、碑格乡、大庄乡老寨村等举办了火把节活动,展现彝族风俗和民族文化。二是研究制定了《碑格乡彝(仆拉)族服饰保护传承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明确了碑格乡彝族服饰保护传承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碑格乡彝族服饰保护传承工作,项目将于1120日前完工。三是做好民族手工艺传承及发展工作。611日,在碑格乡举办了少数民族刺绣培训班,50多人报名参加培训。塑造碑格彝(仆拉)族民族服饰品牌,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在春节临近前,组织人员先后到注册备案的部分餐饮企业、食品加工厂、餐厅进行抽检和宣传。二是每月开展宗教场所消防、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责任担当,依法推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和难点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督查反馈意见,分解落实问题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反极端、讲法制、促和谐”宣讲活动,严防宗教渗透。扎实开展“五进”宗教场所工作,在全市23个宗教场所悬挂国旗唱国歌,设置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专栏,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重大节点的维稳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尤其是重点抓好节庆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坚持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预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平稳。

4.以党建带全局,加强民宗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成为全局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政令畅通和廉洁执政。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初审、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9年,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行政事项26件,办理民族成份更改事项9件。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扎实做好信访答复办理工作,依法妥善办理信访件2起、“12345”便民服务热线2起。

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一是做好挂钩包保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挂钩包保人员多次深入草甸沟村,对挂包的15户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2019年收入状况、子女就学情况进行精准识别,指导贫困户做好发展计划。协助村组干部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做好节庆日慰问活动。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民宗干部坚持节庆日期间,对挂钩包保的贫困户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做好产业帮扶工作。经过4年的帮扶,在草甸沟村共发展花椒种植约700亩、3.5万元株,惠及36户共110人,今年花椒树进入挂果期,效益将逐年显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2019调出1人调入2人。(其中:1、开政发〔201929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夏斌等二十八位同志任免的通知增加杨万星;2、开政发〔201941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玲艳等三十九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增加王泳仁,10月减少李成伟)。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17,24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244.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51,189.1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362,44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897.28元,占总支出的55.29%;项目支出2,397,552.50元,占总支出的4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77,972.18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4,897.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413.64元,主要原因是2019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7,552.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2,385.82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2,449.7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77,972.18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3,48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373,866.42元;(2)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3,249.48;3)民族工作专项1,954,226.26元;(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71,826.24元;(5)宗教事务660,319.8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73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80.10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78.68元;(3)死亡抚恤282,480.2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2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65.00元,完成预算的2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65.00元,完成预算的23.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08.00元,下降1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08.00元,下降17.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16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产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323.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6,777.3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开远市伊斯兰教协会2019年朝觐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64,232.07元,其中,流动资产685,292.65元,固定资产78,93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3,787.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37,399.88元,固定资产减少3,168.0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4,232.07

685,292.65

 

 

 

 

78,939.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8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8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单位电话:7237476         联系人谷婷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0801111

 

 



附件【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