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411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概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文化科、宗教科。核定编制数12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数9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1人。

2.部门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是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七是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助推少数民族聚集区经济社会发展。

2.加大民族村帮扶力度,积极开展脱贫帮困活动

3.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3.24万元,2017年度总收入合计365.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6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8.60%。年末结余和结转19.40万元。

2.2017年度支出40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5万元,占总支出的77.82%;项目支出90.78万元,占总支出的22.18%。

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

4.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53.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24.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46.13%。其中:公务用车编制为0;其它固定资产为24.50万元。无房屋构建物;无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单价达不到200万元的放入其它固定资产)。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部门预算。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财务管理。同时,严控“小金库”行为和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3.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开展预算公开,增强部门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2017年度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民宗局工作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部门预算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完善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

通过评价,从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找出部门整体支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同时,对未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民宗局履行基本职能和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提供参考。

  1. 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3: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按《开远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2017年度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收集了相关资料。

2.组织实施。根据相关资料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总结工作实施情况及结果,完成自评报告撰写和自评打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市民宗局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民族特色村寨。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经济性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相关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也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要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要及时补充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全面。编制预算没有按照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的细化地编制,未形成具体的支出明细进而体现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符合民宗局工作的实际。

2.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不匹配。由于工作计划于年初制定,而预算在年末进行编制,资金未具体细化到实施的工作任务中进行支出,导致导致部门支出绩效不明显。

3.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创新,“三公”经费控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宗局重点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三年期发展规划,实时修正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事项、工作进度、责任领导、责任科部室负责人,实施每月抽查、季度考核、年底算账,从机制上构建管人促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改进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的模式,让预算编制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专款专用,杜绝超支现象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4.完善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5.严控“三公”经费,履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结合最终自评结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评价结果公开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的要求,本次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通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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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