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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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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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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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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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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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是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是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是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是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指导有关少数民族的庆典活动。
九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
十是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区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十大示范工作任务。
十二是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三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十四是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五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六是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文化科、宗教科
(三)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
二是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是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
五是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
六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经济形势,依法合规组织收入,统筹安排各项财力,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创新预算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原则、收支平衡原则、结构优化原则、公开透明原则。
(三)编制方法:根据预算编制相关规定,运用依法、合理、科学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四)总体思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5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97.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29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300.00万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支出为29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29万元,占总支出的7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2万元,占总支出的23.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0万元,占总支出的3.06%。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300.00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1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11.9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7.21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1名人员工资及去年2210201住房公积金并入。
2.2012302(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31.9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新增30.82万元,主要是今年主要是因为20123民族与20124宗教科目的理顺分类。
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万。
4.2013404(宗教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28.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23民族与20124宗教科目的理顺分类。
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52.50万元,较上年执行时增加41.81万元,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7.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3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1名。
7.2080801(死亡抚恤)2019年预算数为0.79万元,较上年执行时增加0.10万元,主要是因为抚恤费用增加。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9.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52,主要是新增人员1名。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7.51万元。政府预算支出297.5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1.4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81万元,民族专项支出45万。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252.51万元,财政拨款25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51.48万元,主要包括:114.01万元的工资奖金津补贴、26.38万元的社会保障缴费、11.09万元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1万元,主要包括: 16.15万元的办公经费、0.06万元的培训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6万元,主要包括:51.54万元的退休费、32.72万元的生活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97.51万元。预算收入共297.51万元,包括: 297.51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297.51万元,包括: 217.29万元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万元的卫生健康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297.51万元,其中: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收入111.95万元,占37.63%;2012302(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31.93万元,占10.7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收入45.00万元,占15.13%;2013404(宗教事务)收入28.41万元,占9.55%;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52.50万元,占17.6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7.83万元,占5.99%;2080801(死亡抚恤)收入0.79万元,占0.2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9.10万元,占1.69%;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300.0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7.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1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1.95万元;2012302(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93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支出45.00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28.41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5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7.8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7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卫生;
2.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规范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300.00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减少4万,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减少4万,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项,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的0项;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的2项,数量为3次,金额为3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2项,预算总额8万元,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其中::1、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金额1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承接主体为其他社会力量,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公车租赁7万元,购买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承接主体为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国有资产总额198.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27万元,固定资产26.5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保障民族宗教工作。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2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建设经费项目有三级指标: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二是群众满意度调查;三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100%,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一是上级各项工作文件要求;二是群众满意度调查;三是上级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联系人:李俞萱 联系电话: 0873-723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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