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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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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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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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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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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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文化科、宗教科。核定编制数12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公务员编制数8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6人。
2、主要工作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是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七是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一是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
二是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是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
五是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
六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市级财政拨款收入2,901,033.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1,033.64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财政拨款收入5,26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7,4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640,421.96元。其中:基本支出2,720,483.64元,占总支出的40.97%;项目支出3,919,938.32元,占总支出的59.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47,088.8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0,483.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033.6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9,938.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2,122.54元,主要原因增加创建民族团结项目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部门预算设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财务管理。同时,严控“小金库”行为和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2.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开展预算公开,增强部门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详见附件2:2018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市民宗局部门绩效目标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民族特色村寨。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2.经济效益
从经济效益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
3.社会效益
从社会效益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4.行政效能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2018年度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民宗局工作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部门预算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完善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
(五)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多渠道广泛宣传。我局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七五”普法、“双提升”、“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等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发放《反极端、讲法制、促和谐》宣传手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红河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手册》、宣传袋等材料共28000余册(页),接受群众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二是工作中针对性宣传。我局工作人员坚持每周到各宗教场所检查指导工作,并对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包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中央、省、州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和宗教管理知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大力宣传、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开展“讲法制、强管理、做示范”宗教工作宣讲活动,分别在老邓耳天主教堂、三一圣堂、观音寺、城区清真寺、乐白道办事处等场所向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村组干部等2200余人深入解读《宗教事务条例》,并发放《宗教事务条例》7000余份。
(二)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助推少数民族聚集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帮助民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贫困村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民族村认真落实我市“十三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二是精准完成2017年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统计工作,举办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统计培训班,邀请州民宗委经济科杨力到现场对统计工作进行培训。三是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抓好项目的筛选、评审和推荐工作,截止12月,我局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75.74万元,主要包括大庄乡新寨示范村、中和营镇老王田示范村、碑格乡白石岩示范村、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养马冲示范村4个“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等。四是加强和规范我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管理,按季度跟踪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向上争取资金已全部拨付。
(三)扎实开展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高位高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专题研究谋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开远市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级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宗局牵头负责全市创建工作,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民宗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民宗局、民政局各1名副局长,财政局、市讯社各1名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有力推动创建工作。通过“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医院、进家庭”九进活动的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坚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惠及各族人民更加明显,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局面已经形成。目前,我市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已经顺利通过省级初验。
(四)加大民族村帮扶力度,积极开展脱贫帮困活动。
一是教育引导民族村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增强脱贫意识,并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全市扶贫范围,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二是做好挂钩包保村脱贫攻坚工作。我局组织挂钩包保人员多次深入草甸沟村,对挂包的15户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2017年收入状况、子女就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再一次进行精准识别,并指导贫困户做好2018年发展计划,及时兑现补助款。同时协助乐白道办事处在草甸沟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无死角的“档外”人员摸底调查,并积极谋划相关产业项目,与挂联部门一起引导、帮助草甸沟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五)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工作。
一是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工作。在全省最大的苗族村老邓耳村举办2018年红河州首届新春芦笙交流赛,有来自红河州内、文山州、贵州黔东南州等地40多名选手参赛,展示了丰富多彩的苗族芦笙舞。
二是做好民族手工艺传承及发展工作。在碑格乡举办了第一期少数民族刺绣培训班,邀请云南民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丽琼、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赵美仙现场教授刺绣手艺,60多人报名参加培训。塑造碑格彝(仆拉)族民族服饰品牌,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三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和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向上申报碑格乡彝族(朴拉)服饰和羊街乡彝族花灯两个项目,其中,碑格乡彝族(朴拉)服饰抢救保护项目被批准实施,并获批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六)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定期不定期到已经注册备案的餐饮企业、食品加工厂、餐厅进行抽检和宣传,切实维护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二是每月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宗教节日前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保证信教群众安全、祥和地度过宗教节日。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初审、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8年,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行政事项共40件。
(八)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到期换届选举工作,龙树坡基督教活动点按规定进行了换届。
二是指导市伊协圆满完成2018年度穆斯林朝觐工作。
三是深入各宗教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成立安全排查工作组,先后深入到大庄清真北寺和新寨清真寺改扩建工程、瓦白白天主教堂房屋修缮工程以及洒红口教堂挡墙排危等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根据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关于对拜佛求仙迷信活动“蔚然成风”问题进行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我市佛教领域展开了全方位的调研工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州民宗委。
五是做好宗教工作网格化建设。按照《红河州宗教工作网格化实施意见》要求,建成了市乡村组四级网络,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迅速、精准高效的宗教工作格局。
六是联合统战、政法、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禁止宗教场所举办未成年人“假期班”工作,2018年开远各宗教场所未出现举办“假期班”情况。
(九)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开展社会稳定隐患排查。对信访和重点人员、重点和热点地区以每月回访的方式认真开展排查、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情况汇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做好重大节日、时间节点期间的维稳工作。在重大节日、节点期间,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社区、村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反极端、讲法制、促和谐”宣讲活动,与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部门深入开展反渗透工作。
三是落实宗教场所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先后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每周深入宗教场所至少一次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白、协调解决。
四是开展规范化管理定期排查工作,每半月深入各经文办学点开展排查,并向上级报告办学情况。
五是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按照《开远市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管理办法》规定,动态监测,定期研判,确保发现早、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各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3起。
(十)积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开远”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局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宣传平台,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和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宣传缉枪治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开远”建设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通告等形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充分展示平安开远、法治开远的工作成效,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的重点人员、领域、案件等,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除恶务尽的决心和信心,营造了建设“平安开远”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围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总目标,本年度我局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经验和做法:
一是市级抓统筹,推进分级管理无缝隙。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网络和责任制。夯实民族宗教管理“一网两单”工作(即: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问题清单交办、责任清单落实),在市、乡、村、组四级管理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并严格执行学习、报告、例会等8项制度,明确全市28家职能部门行业责任和7个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岗位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问题交办销号制,形成五级联动、反应迅速、精准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伊斯兰教。协同相关部门共投入157.4万元,恢复重建中式建筑风格的大庄清真寺龙泉书院东、西厢房,在书院内悬挂国旗、党旗,设置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专栏、文化书屋,龙泉书院的文化内涵得到全面提升。利用书院爱国主义教育平台集中宣传大庄回族同胞马维骐、彝族同胞张书绅等民族英雄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先进典型事例说服人、教育人、引导人。在城区清真寺打造1300平方米的中华优秀文化长廊,营造中华文化大融合的良好氛围。
三是用现代文明影响宗教界人士。以“五个认同”为主题,聘请国民教育教师开设语文、中国历史、计算机、法制等课程,通过法制、中国文化等课程进清真寺,教育引导经文学校(班)师生学法守法,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民族地区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民族地区发展起点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不能完全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滞后,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科技意识不高,发展思路较为狭窄。
二是复杂的社会局势和民族宗教局势带来新的问题和考验。我市宗教问题历来比较复杂,受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风险依然存在,需要我局加大对各宗教场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力度。
三是工作合力难形成。民族宗教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好,但是,我们常常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几个部门共同配合抓好的事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
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把大部分精力与时间投入宗教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向上争取民族项目、政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五是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虽做了很多努力和工作,但依然存在隐性的困难和压力。
三、2019年工作任务计划
一是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州民宗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继续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以创建为契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
二是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社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保障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三是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反恐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各宗教重大节庆日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宗教工作四级网络,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是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巩固和加大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力度。在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严禁任何宗教场所开办未成年人“假期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是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持续指导好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教职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备案工作。支持和引导各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引导佛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是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支持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动员宗教界人士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共申请项目6个,包括:1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资金300万,支出214.8万元;2、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支出43.38万;3、佛教协会活动项目资金5万元,支出5万;4、伊斯兰教协会活动项目资金5万元,支出5万;5、天主教爱国会活动项目资金5万元,支出5万;6、彝族研究学会活动项目资金5万元,支出5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及时效指标;
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
佛教协会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
伊斯兰教协会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
天主教爱国会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
彝族研究学会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财务管理。同时,严控“小金库”行为和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2.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开展预算公开,增强部门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通过对各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自我评价,达到客观的总结资金和管理使用效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1、投入项目绩效评价
主要是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项目项目立项情况、资金预算合理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2、过程项目绩效评价
主要是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两个大项的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3、产出项目绩效评价
主要是通过项目产出的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性、资金使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4、效果项目绩效评价
主要是通过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满意度两个方面评价项目效益。
(五)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市民宗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民族特色村寨。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2.经济效益
从经济效益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
3.社会效益
从社会效益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4.行政效能
通过评价,从项目支出找出部门整体支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同时,对未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民宗局履行基本职能和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提供参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全面。编制预算没有按照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的细化地编制,未形成具体的支出明细进而体现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符合民宗局工作的实际。
2.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不匹配。由于工作计划于年初制定,而预算在年末进行编制,资金未具体细化到实施的工作任务中进行支出,导致导致部门支出绩效不明显。
3.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创新,“三公”经费控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六、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局将通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宗局重点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三年期发展规划,实时修正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事项、工作进度、责任领导、责任科部室负责人,实施每月抽查、季度考核、年底算账,从机制上构建管人促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改进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的模式,让预算编制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专款专用,杜绝超支现象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4.完善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5.严控“三公”经费,履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我局通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附件【附件2 2018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3 2018年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