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52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支出项目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开远市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二、基本情况表 2

三、2018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4

2、部门职能 4

3、项目基本情况 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6

1、评价依据 6

2、评价对象 6

3、评价原则 6

4、评价内容 7

5、评价目的 7

6、评价方法 8

7、评价标准 8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9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9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9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0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分析结论 12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2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2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2

2、存在问题 13

3、相关建议 13

四、项目部门自评报告 13

五、相关附件 13

(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14

(二)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14

(三)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14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14

(五)报告书确认函 14

(六)开远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实施认证表 14

(七)调查问卷表 14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532502566238747B

支出科目编码:2012304

项目单位:开远市民宗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0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

李成伟

联系电话

0873-7237476

地址

开远市东兴路291号行政中心217室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计划投入额(万元)

34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340

实际支出(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254.80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40

      州财政

40

市财政资金

300

市财政资金

300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分值

投入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3.00

3.00

绩效目标合理性

3.00

3.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4.00

4.00

资金落实

项目资金到位率及到位及时率

5.00

5.00

过程

项目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4.00

4.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13.00

9.50

档案管理规范性

1.00

1.00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6.00

4.00

会计核算规范性

3.00

2.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1.00

0.00

产出

项目产出

实际完成率

15.00

15.00

资金使用率

5.00

3.78

效益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25.00

25.00

满意度

10.00

10.00

合计

100.00

91.28

项目单位报送资料评分(达标不扣分,不达标扣分)

 

 

三、评价结论

标准分值

优(得分≥95)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评价分值

91.28

评价结果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

单位

签名

刘长军

注册会计师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银娟

初级会计师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杜敏佳

评价人员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对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受开远市财政局的委托,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9年9月对2018年开远市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民宗局)报送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文化科、宗教科。核定编制数12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数9人,工勤编制2人)。

2.部门职能:

1)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是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6)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是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项目基本情况

开远市开展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由市创建办具体负责落实,资金由市创建办使用,由于市创建办没有财务帐户,资金拨付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帐户。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氛围营造、示范点创建经费、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宣传品制作、媒体宣传、创建单位及示范点经费补助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5.《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红财绩〔2013〕38号);

6.《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财字〔2017〕189号);

7. 《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开远市民宗局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评价对象

开远市民宗局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

(三)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内容

开远市民宗局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评价:一是项目的投入情况;二是项目的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三是项目的产出情况;四是项目的效果情况;五是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

(五)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开远市民宗局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的绩效目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评价,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效益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基本工程项目经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项目开展中的引导作用。

(六)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本次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等方法。在运用时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

1.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七)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

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

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9月开远市民宗局对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进行自评工作。自评对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形成自评价报告。自评得分96.7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开远市民宗局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计划总投资340万元,项目实际到位3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2019年9月20日),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共支出资金254.80万元,资金结余85.20万元,资金使用率74.9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制定了《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由开远市财政下拨开远市民宗局,进入项目专户进行专项管理。未发现挪用、截留、挤占、虚列支出、改变资金用途、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项目资金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落实红河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创建办公室在市民宗局,严格按照州级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2、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分析

由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事宜,制定《开远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规划》、《开远市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任务、实施步骤、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及保障措施。同时依据《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单位自查及督察,使得该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项阶段目标基本完成。在全市各族群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群众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并顺利优质的通过了国家民委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调研。正在积极筹备迎接国家对红河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验收迎检工作。


2、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开远市民宗局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项阶段目标基本完成。

在现场勘察中,我们设计了相应的问卷调查来反应当地居民对项目的满意程度以及项目实施的效果,受益群众满意程度及项目实施效果下表:

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序号

社会满意度调查问题

满意

1

项目实施后是否提高了民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识?

100.00%

2

项目实施后是否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氛围

100.00%

3

项目实施后是否带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自身发展能力?

100.00%

4

项目实施后是否促进地方经济、整合地方产业发展?

100.00%

5

是否加快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为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100.00%

注:本表百分比为调问卷统计所得比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分析..结论

据拟定的民宗局《开远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我们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2018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监督情况、档案管理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拨付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实际完成率、资金使用率、完成及时率、效益情况、评价资料的报送情况。

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开远市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基本完成了规定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1.28分,评价结果为 ”。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目标任务明确细化的基础上根据目标任务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做成“凝心聚力”工程、“普惠工程”。

2、项目的实施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平安创建相结合、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未能完善相关质量验收手续。

2、对项目相关单位下拨经费的支出缺少必要的监管。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对工程类的支出项目应对质量进行验收,并完善相关手续。

2、建议对项目相关单位下拨的经费支出的合规合法性及资金结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及时的使用。

[以下空白]

 

 

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