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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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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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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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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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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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编制预算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以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切入点,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宗教事务领域的各种社会问题,着力于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力地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根据全市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以2015年的收支结算为依据,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通过反复测算,充分考虑增资等各方面因素的变动情况,安排全年预算收入266.19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14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6.19万元。即公共财政预算266.1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9万元,占总支出的83.1%,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16.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7.09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45万元;2012401宗教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8.24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3.9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5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41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6.65万元,津贴补贴39.58万元、奖金3.06万元、自治州津贴14.4万元、养老金、职业年金5.72万元、医疗保险金0.76万元等工资福利支出10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自治州补贴84.32万元、支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代表人士、出狱平反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等等共计11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我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单位电话:7223122 联系人: 张红梅
附件【U0201708173484049763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