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以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切入点,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宗教事务领域的各种社会问题,着力于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力地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07.74万元。其中:20123民族事务258万元占总收入的63.27%;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1.12万元,占总收入的22.35%; 20124宗教事务36.43万元占总收入的8.93%;21305其他扶贫资金8万元占总收入的1.96%。比去年的347.2万元增加了60.54万元增长17.44%。是因为上级拨入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379.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43.29万元,占总支出的90.53%;项目支出35.9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比去年的401.3.万元减少22.1万元减少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9万元。比2015年的398.2万元减少了5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51万元,比2015年的86.53万元增加了25.98万元,是因为本年度增加工资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32.89比2015年的192.75万元减少了159.81万元,是因为去年的民族团结繁荣边疆示范区建设资金50万元今年停拨导致收入支出都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83万元,比2015年的116.74万元增加了81.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2.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支出项目经费35.91万元。具体开支情况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是14.91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是10万元;20701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是5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是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开远市民宗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的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4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2、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68万元比2015年的10万元增加1.68万元,增长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5年的6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9万元,增长24.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是因为工作任务比去年重了和审计财务调账所致。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6.19万元。开远市民宗局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19万元比2015年的6万元增加了0.19万元增长3.2%。是因为工作任务比去年重和审计财务调账所致。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我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5.49万元比2015年的4万元增加了1.49万元增长24.8%。是因为审计调账所致。其中: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接待人次831人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周边县市民宗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接待来访少数民族群众、各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万元,与2015年的192.75万元对比减少了159.8万元,下降了484%。主要是因为今年的停拨了民族团结稳定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建设经费和反渗透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反映201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开远市民族宗教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1.44万元,主要为采购货物预算,金额为1.4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支出:指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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