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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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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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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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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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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200101000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掌握、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环食药领域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红河州公安机关“昆仑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综合考核方案,开远考核目标任务数为51起(含督办案件3起),任务数较2023年增加了26起,增幅达104%,目标任务艰巨。开远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认真履行职责,紧盯目标要求,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对“五大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截止11月30日,立刑事案件54起破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17.64%,同比立案上升5.88%,破案上升76.47%。其中:①食品领域立5起破9起;②药品领域立5起破5起;③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领域立8起破7起;④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领域立11起破11起;⑤森林草原领域立25起破28起;受理核查线索共33条,办结32条。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38只、三有动物96只、紫柚木千层木羊蹄木等23.65吨、有毒有害食品减肥产品24包、假药劣药302瓶(袋)、伪劣农资化肥73袋(箱),非法出版物607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开远市公安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开远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1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98万元,降低1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98万元,降低17.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预算收支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8万元,占总支出的82.29%;项目支出56.15万元,占总支出的17.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98万元,降低1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75万元,降低18.36%;项目支出减少7.22万元,降低11.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预算收支安排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我单位正式编制职工8人加上辅警10人,共计18人,人均支出1.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支出23.39万元;战时伙食费支出5万元;市级政法保障补助经费14.76万元;办案业务经费5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98万元,降低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预算收支安排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案业务(装备)方面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万元,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万元,决算为1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万元,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并加强对公车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提醒督查驾驶员注意管护好车辆,最大程度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7万元,增长12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7万元,增长12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防火命令,每年防火期于12月至第二年6月,每天要分组到重点区域、林区巡查,第一时间达到火案现场处置,公务用车使用较频繁,燃油费和维修费导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背装购置费2万元;工会经费2.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8万元,固定资产220.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5、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联系电话:0873-7231006 联系人:张梅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31200101111
附件【开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07190313478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