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290
-
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1-25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能
开远市公安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服务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活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组、警务保障室、警察协会、出入境大队、网安大队、科信大队、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特警大队、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西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小龙潭派出所、羊街派出所、大庄派出所、中和营派出所、马者哨派出所、碑格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共28个部门,其中森林警察大队为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05人,均为行政编制数,纳入2021年财政年初预算的在职实有人数为346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1年,我局将在公安部和各级公安部门的坚强带领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坚持政治强警,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强化重点人重点事管控,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持续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抓实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抓好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持续保持队伍稳定。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延续“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在全警掀起学习热潮。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支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把各支部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三是以全力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核为指挥棒,不断提升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重点群体重点人稳控,切实提高发现、控制、处置、化解能力,严防个人极端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持续保持对突出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毫不手软的凌厉攻势,强力掌控社会治安大局。五是加快智能安防,构建平安网格。将智能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安装“人脸识别”为重点的智能安防社区建设。六是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党委主体责任、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爱警暖警惠警措施,将惠警政策向基层派出所和办案民警倾斜,激发广大民警担当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定、整体稳定。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开远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厅局长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及工作任务,抓实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全局民警用忠诚和实干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推动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建设,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预算批复开远市公安局部门财务总收入 1101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18.51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1018.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18.51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开远市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10188500.61元,实际拨款收入142,774,116.52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0188500.61元,实际拨款支出148,243,296.52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开远市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10188500.61元,实际拨款收入142,774,116.52元,收入差额实际比预算数增加32585615.91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等上级补助,辅警保障经费和伙食保障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2021年开远市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0188500.61元,实际拨款支出148,243,296.52元,支出差额实际比预算数增加38054795.91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等上级补助,辅警保障经费和伙食保障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编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第三方机构评审了开远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专项转移支付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目标及运行监控情况良好,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根据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编报。2021年,开远市公安局按要求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了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并报送;部门重点评价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评价,将2021年的部门评价结果应用于2022年预算安排。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开远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治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引领,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为抓手,以警务机制重塑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统筹抓实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全面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用忠诚和实干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计7分,得7分)
1、目标设定。(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2)基本支出保障: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3)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计20分,扣2分,得18分)
1、预算执行。(1)预算执行率: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80%,扣1分。(2)结转结余变动率≤0%。(3)“三公经费”变动率≤0%。(4)“三公经费”控制率≤100%。(5)政府采购执行率=105%。(6)收入合规率100%。(7)支出合规率100%。
2、预算绩效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扣0.5分。(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并且有效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工作。(3)整改落实: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扣0.5分。(2)资产管理安全性:单位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3)固定资产利用率≥90%。
(三)产出情况分析(计35分,得35分)
1、部门履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计划工作数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质量达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计30分,得30分)
1、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2)社会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3)生态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4)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5)行政效能:未发生廉政问题。(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情况得分:≥9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财政资金支出评价对象涉及部门和警种多,指标设置差异性大,难以把握评价的办法,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的需要。二是由于公安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时,不能够与公安业务工作较好结合,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出完成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太过宽泛,特别是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过于笼统,打分时操作性不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开远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由于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未出现资金管理问题。二是资金使用合规。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四是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局根据绩效自评结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公安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可能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绩效管理多是依赖于财政部门的指导,本部门对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思路不多。
附件1:开远市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开远市公安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开远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1-2开远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3-开远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