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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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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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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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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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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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以生态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以执法办案为主业,全力维护辖区生态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全市涉林案件发案特点、规律,先后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疫情专项行动、“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植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三角海保护候鸟巡护行动”,“打击整治边境地区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专项行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打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组合战,“抗疫情,查火案”是上半年我们的中心工作。开远市森林警察大队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高站位部署推动,全方面防控疫情,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两手抓、两不误,在抓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前提下,毫不松懈的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自1月23日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和辅警放弃休假,认真落实领导“双带班”、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案事件,能及时响应、有效处置。
2.开展 “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清明节是人们入山祭祀、上坟扫墓的一个节气,也是森林防火工作最为关键的时期。进入清明以来,开远森林警察大队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无火清明”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无火清明” 专项行动。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安排民警组成三个小组,每天对开远地区各重点区域、坟山林区重点排查开展超常规武装巡护统一行动,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烧纸钱的行为,最大限度的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此次“无火清明”专项活动,全局民警取消清明节休假,主动投入到巡护当中,通过在重点林区村寨、路段粘贴森林防火命令和森林火险通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月1日至4月4日开展“无火清明”期间,开远市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市林草局开展宣传巡护工作,共出动车辆50台次,人员185人次,巡护坟山墓地50处,城市面山2处,景区1处;检查出入林区、山区人员2800人,处理违规用火3起,劝诫教育43人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0000份。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打击整治边境地区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绿滇2020”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严厉打击边境地区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边境生态安全社会稳定,根据红河州公安局《关于传发红河州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公传﹝2020﹞30号)及《开远市“绿滇2020”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20]22号)的安排部署,成立行动专项小组,局长马强任组长,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教导员肖进任副组长,负责专项工作的牵头、统筹、情报线索分析研判;副局长李晓红任副组长,负责专项工作的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审核把关。刑侦中队、法制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全面清理。聚焦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乱点问题,深入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场所,以及餐饮、花鸟、工艺、古玩、药材、烧烤等场所的实地检查,加强对淘宝、微博、微信朋友圈及各类贴吧网站等网络交易平台的检测巡查,加强对寄递行业收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加强踏查巡护候鸟迁徙地,对非法猎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彻底切断从我州河口、金平、绿春等3个边境县通往市内的野生动物及制品运销网络;切实巩固2019年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548,81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8,819.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15,658.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加,预算收支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770,733.53元。其中:基本支出3,869,372.85元,占总支出的81.11%;项目支出901,360.68元,占总支出的18.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128.7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9,372.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8,658.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2,977.76元,占基本支出的8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6,395.09元,占基本支出的1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森林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1,360.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529.3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0,733.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128.7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75,81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6%。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20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14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74,76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2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214.73元,完成预算的3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114.73元,完成预算的4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预算的2.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不存在超编制或未经批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情况,不存在虚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手续,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提供食宿和交通、服务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826.86元,下降2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926.86元,下降2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手续,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不存在超标准接待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14.73元,占98.69%;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占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14.7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114.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395.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627.0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用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远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202,219.12元,其中,流动资产590,700.92元,固定资产611,51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6,06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8,44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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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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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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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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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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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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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0.22 |
59.07 |
61.15 |
0.12 |
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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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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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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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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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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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实际,合理、合规、合法、高效使用森林公安各项资金,热忱服务全市森林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突出抓好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落实精准扶贫四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职,忠实为民,有效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和生态安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极大提高。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现场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及结果,完成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5分,评价等级“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开远市森林公安局无特殊名词解释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0873-7231006
附件【开远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