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年初预算数为944万元;第一至第二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598.6万元,当季度执行数为280.64万元,其中:①罚没收入4.53万元;②雨露社区委托加工费592.66万元;③资产处置收入0.28万元;④其他收入1.13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9.72%,累计完成63.41%,较上年同期增加55.44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为:雨露社区委托加工费增加。
二、2018年度基本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7655.69万元;第一至第二季度基本支出金额5910.55万元,当季度执行数为2384.34万元,其中:①财政统发工资3476.15万元;②补发人员经费支出1297.82万元;③戒毒所和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317.85万元;④雨露社区委托加工费返款458.64万元;⑤日常运行公用经费360.09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31.1 %,较上年同期增加2624.75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为:①人员经费支出增长;②财政统发工资增长。
三、2018年度项目支出金额,年初预算数为459.88万元;第一至第二季度项目支出金额1096.55万元,当季度执行数为57.32万元,其中:①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93万元;②中央禁毒补助经费150.23万元;③政法保障本级配套公用经费196万元;④省级补助的公安专项经费57.32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38.44%,较上年同期增长234.62万元,增长情况的原因为:①提前下达了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②下达了中央禁毒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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