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658,489.68元,完成预算的7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1,751.68元,完成预算的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38元,完成预算的4.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车改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下降、公务接待减少等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9,012.94元,下降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变动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406.94元,下降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6元,下降8.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年内持续开展公车改革工作,压缩了公务用车支出。截至2017年12月末,我局共有公务用车124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100辆,特种专业用车17辆),摩托车电瓶车59辆。公务用车保有量未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尚未完成公车改革车辆的报废、处置、资产核销工作,摩托车电瓶车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购置了快速反应中队摩托车10辆。2017年公务接待24批次197人,开支公务接待费16,738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751.68元,占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16,738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751.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1,751.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4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和各级公安机关到我局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联系电话: 0873-7212642 联系人: 余志坚
开远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