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指挥中心、政治处、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局纪委5个综合部门,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特警巡逻大队、国保大队、科信大队8个业务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3个监管场所及东城、西城、小龙潭、大庄、羊街、中和营、马者哨、碑格8个派出所。
2、主要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工作。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管理市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督察和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程序。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按开远市财政局要求,从2013年开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至2015年及2017年开远市财政局每年抽取了开远市公安局的一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开远市公安局参照2013年设立的《幸福小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和2016年设立的《开远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整体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部门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为7841.49万元,年内执行过程中未进行年初预算调整,比2016年的收入支出年初预算6217.64万元增长了26.12%,增长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17年收入10293万元,支出10456.31万元,分别比2016年的10164.9万元和10258.38万元增长了128.1万元和197.93万元,收入、支出增长率分别为1.26%和1.93%。收支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禁毒专项补助、雨露社区委托加工费等收支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开公办〔2014〕14号文件印发了《开远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制作了《加油审批单》、《出差审批单》、《物品领用单》、《保修单》、《公务接待审批单》等一系列控制经费支出的审批单据。开远市公安局对局属各部门经费保障施行实报实销制度,在足额全额保障业务工作需要的同时,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进行预算控制,保障了财政部门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对2017年度整体支出的实施情况、实施结果、资金利用及产生影响等情况做出分析及评价。
(二)自评指标体系
参考《开远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整体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共性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收到开远市财政局开财字[2018]194号文件《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后,收集了2017年度开远市公安局年初预算文件,部门决算数据,整体工作完成情况等材料。
2.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资料及指标体系,对应支出数据等结果进行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预算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由于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履职效益方面
(1)经济效益。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和运行规律的研究,明确了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服务的具体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损害地方投资和发展环境、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社会效益。积极参与平安开远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百姓生活营造了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满意度较高。
(3)行政效能:我局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2017年,开远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十九大安保为主线,紧紧围绕州公安局“1151”工作思路收官之年任务深入推进公安“四项建设”,着力抓实基层基础、智慧警务和规范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局民警用忠诚和实干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17年5月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任务,严打刑事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公共安全,抓实三项重点,夯实工作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碍于公安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时,不能够与公安业务工作较好结合,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出完成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太过宽泛,特别是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过于笼统,打分时操作性不强。三是扣分点主要集中在绩效指标明确性和在职人员控制率两个点。反映出我局在“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在职人员控制率”四个方面存在问题,也就是说对如何利用绩效评价来分析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想得不够深、安排不够细、任务目标不够明确。下一步,开远市公安局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设置更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更好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推行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公安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三是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节点。财务工作的关节点很多,比如纵向来看,财务数据按照部门细分是什么情况,按照人均是什么情况;个案是什么情况,不同分类是什么情况。在比较中进行分析,才能凸显数据价值,找到问题的节点。找到问题的节点,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做好部门经费管理工作,开远市公安局积极行动提前谋划,以提高公安整体战斗力为目标,着力做好公安基层经费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一是抓好部门经费保障标准工作的落实。开远市公安局认真按照2009年“两办32号”文件的要求,经费向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倾斜,严格执行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费的保障,有力的提升了公安整体战斗力。二是抓好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按照中央、省、州、市各级文件的要求严把部门费用审核关,加强财经监督。同时落实从优待警制度,凡是规定民警个人应得的一分不少,不准发放的一律不发,在费用发票的审核报销上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审批手续上严格把关。三是抓好财务人员服务意识的提高。开远市公安局以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目标,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感,克服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细的实际困难,在市财政规定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四是强化《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开远市公安局的财务收支活动,加强预算管理,明晰资金来源和支出方向;以预算管理工作促进和加强《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五是为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推进全局的财务团队知识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年内多次以内部传真电报的方式传达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针对财务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联系人:余志坚 联系电话:0873-721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