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90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45101000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2019年,交警大队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以保安全、防拥堵、促规范为引领,先后开展了“双百行动”、“春运”、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假牌套牌假证长效治理、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955起,其中饮酒驾驶287起,醉酒驾驶52起,醉酒后驾驶电动车67起。危险驾驶罪立案67起,交通肇事罪立案10起。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8人。查获无证驾驶4580起,违法停车46850起,违禁入城1400余起。暂扣摩托车3800余辆,强制报废机动车2195辆。执行各类交通安保活动75次。

2.交通事故情况。2019年(截止20191220日),我市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1793起,死亡19人,轻伤以上45人,直接经济损失114.63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87起,下降17.8%;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27%;受伤人数减少8人,下降15.1%;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9万元,下降35.8%,四项指数全面大幅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3.车驾管工作。2019年,大队车驾管工作以“便民、利民、亲民”为宗旨,持续落实“放管服”措施,将车驾管窗口前移,把“流动车管所”定期开进村寨,开展上门服务。2019年,共办理机动车业务58485起;共办理驾驶人业务21873起。流动车管所共下乡办理车驾管业务4162件。截止2019年底,开远市共拥有机动车11.5万辆,驾驶人13.7万人。

4.认真开展农村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大队不断加强农村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面包车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督促农村“两员”在重要节假日、周五、周日学生上放学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劝阻面包车超员驾驶、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将劝导员纳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共录入劝导日志12500条。

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81221日至20191220日期间,交警大队紧紧围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这一中心政治任务开展各种宣传工作,以“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线,以“扫黑除恶”、“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等为重点,抓好春运、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宣传,抓好五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宣传工作。一年来,共制作、悬挂大型横幅60余条,制作展板30余块,印制宣传单5万余份,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警示中心这个有利平台,分批分次组织辖区重点驾驶人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教育40余次,共计1300余名重点驾驶人。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15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2条,省级媒体采用36条,网络50余条。向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云南交通警察网发送紧急路况信息160余条,大队发布原创微信256条,转发317条,推送微博480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9期,共387985条。大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共推送宣传内容500多条2000余次,共出动宣传警力400余人次,警车上百辆次,摆放宣传展板600多块次,发放宣传挂历和各类宣传资料5万多份,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季进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90多堂次,利用学雷锋活动日、三下乡等时机,进社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0余次。一年来,共参加完成“五个一”教育活动3249人。通过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观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文明知识测试,大队在“两个教育”方面共完成审验学习1138人,满分学习 174人。

6.强化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渣治理工作。2019年,共对全市客货运企业下发《客货运企业机动车违法告知书》212,《重点车辆整改通知书》47份。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教育38场,1630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共排查出6个点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1人,全部为我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5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006,645.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06,645.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24,439.04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有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州级补贴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929,765.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0,587.55元,占总支出的92.91%;项目支出2,549,178.00元,占总支出的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08447.73元,减少原因分析为2018年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80,587.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310.26元,增加原因为新车管所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款的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9,17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51,767.99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2019年拨专项资金共计1,897,600元,其中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14,200元、2019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183,400元。专项资金支出共计2,549,200元,其中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14,200元、2019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183,400万元、2018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发放485,200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6,400万元。

为保证交通警察大队日常业务正常开展,提升交通警察大队的执法形象,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项目的实施有效打击交通违法,更好地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经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立、资金落实、资金支出及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较好的保障了交警执法办案活动,完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一定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29,765.5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08447.73元,减少原因分析为2018年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735,01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1,367,768.43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3,845.29元、2040219信息化建设440,000元、2040220执法办案660,000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83,4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78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39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4,185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33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5,79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全部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5,790.0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2,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发放,全部为2110301大气182,18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679.94元,完成预算的6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0,679.94元,完成预算的7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6,089.17元,增长3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6,089.17元,增长3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其他交通安保等工作较2018年都有所增加,且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修理费、燃油费随之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0,679.94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0,679.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0,679.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4,986.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4,854.65,减少原因为2019年辅警工资的核算科目从劳务费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9,031,330.55元,其中,流动资产6,203,278.88元,固定资产9,390,66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146,906.33元,无形资产290,476.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1,682.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35,466.85元,固定资产增加678,033.5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146,906.33元,无形资产增加42,209.68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625,18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123,34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31330.55

6203278.88

9390669.12

2724756.73

6259383.94

 

406528.45

 

3146906.33

290476.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935.6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955.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980.66;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4,935.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指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五、人员经费:是指用于公安机关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45101111



附件【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202007280407003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