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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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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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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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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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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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大队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先后开展了“两学一做”和“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等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交通警察队伍;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先后开展了春运、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三非”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治方案和开展“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认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先后20余次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隐患整改,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开展“五小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创新交通管理服务工作,大队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依托,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规范灵活的落实、完成上级下放的多项业务工作; 认真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断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和协警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民警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接处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操作规程,完善交通事故认定集体讨论领导审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道路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意识,大队围绕“春运”、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四场攻坚战、建庆60周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5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88,2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88,27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690,421.38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6年人员经费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办公经费补助在2016年年底拨款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014,794.38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2,390.38元,占总支出的50.3%;项目支出15,912,404元,占总支出的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523,801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增加,如新建城区红绿灯、道路隔离栏等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2,390.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6,517.7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工资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12,4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107,283.3元,主要原因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增加,如新建城区红绿灯、道路隔离栏等工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4,794.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23,801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增加,如新建城区红绿灯、道路隔离栏等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754,96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85513.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3458.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85936.28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6,6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9,588.40元;死亡抚恤6,262.4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3,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923,17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3,088.16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2,358.16元,完成预算的7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0元,完成预算的0.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领导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37,024.04元,增长29.0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去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6,294.04元,增长2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0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反恐维稳、交通事故处置、道路交通警卫疏导、专项整治等各项交管工作较去年有所增长;我大队用车大部分在2003年左右购买,车辆严重老化,导致车辆燃油费及维修成本大幅增加;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批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2,358.16元,占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730元,占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2,358.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2,358.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定期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等日常警务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国庆、中秋期间及汛期到我市督导检查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1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7,790.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8,039.64元,主要原因为租赁费、工会经费及协管员劳务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02元、水费5,000元、电费604元、租赁费300,000元、劳务费3,414,808.84元、工会经费155,884元、其他交通费用671,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元、办公设备购置4,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36,598,289.53元,其中,流动资产4,404,571.79元,固定资产32,173,35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366.5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974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9743.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600,607.1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6,138,18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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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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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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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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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3659.83 |
440.46 |
3217.34 |
360.06 |
6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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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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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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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659.83 |
440.46 |
3217.34 |
360.06 |
6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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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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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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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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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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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合计714,375.0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计划采购金额389,158元、服务类计划采购金额325,217.05元。实际采购金额合计693,855.0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388,458元、服务类实际采购金额305,397.05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我大队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良好,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 基本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指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四、 人员经费:是指用于公安机关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电话:0873-3136608 联系人:姚颖
附件【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