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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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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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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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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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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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0200145100000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有:情报信息中队、装财管理中队、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法制宣传中队、小龙潭中队、羊街中队、大庄中队、马者哨中队、中和营中队、碑格中队共12个中队。
(三)主要工作
2019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体民警及辅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攻坚克难,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任务。一是加强企业源头监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二是开展隐患路段排查,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治理水平。四是强化队伍正规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交警队伍满意度。五是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宣管结合,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六是不断创新交通管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细化安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模式,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相结合,切实减少部门结余资金;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按时按量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省集中平台同时进行公开,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从而增进社会公众对预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33辆。
第二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9.2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649.25万元,其中:本级安排收入1919.25万元,占总收入的72.44%;执法办案补助650万元,占总收入的24.54%;收费成本补偿80万元,占总收入的3.0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9.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执法办案补助和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支出为2649.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74.12万元,占总支出的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占总支出的7.43%;卫生健康支出78.13万元,占总支出的2.9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9.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执法办案补助和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9.67万元,其中基本支2587.83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40201行政运行经费2019年预算数为158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83.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调整。
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791.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6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和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2019年预算数为29.4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9年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的退休费。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61.7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9年退休人员的当年做实职业年金。
6.2080801死亡抚恤2019年预算数为1.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的提高。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78.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标准的提高。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49.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预算支出2649.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45.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8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649.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45.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8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基本支出2587.83万元,财政拨款258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745.34万元,主要包括:262.53万元基本工资、698.02万元津贴补贴、21.88万元奖金、74万元绩效工资、16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67万元住房公积金、34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811.68万元,主要包括:0.54万元办公费、730万元劳务费、14.12万元工会经费、67.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1万元,主要包括:28.92万元退休费、1.89万元生活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2649.25万元。预算收入共2649.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2649.25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74.1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13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开远市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收入预算2649.25万元,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收入1582.7万元,占59.74%;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791.42万元,占29.87%;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29.46万元,占1.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61.73万元,占6.11%;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4.23万元,占0.16%;2080801死亡抚恤收入1.58万元,占0.0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78.13万元,占2.95%。与上年对比增加444.64万元。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9.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执法办案补助和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49.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6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83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1582.7万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9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4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7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5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8.1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2587.83万元,比上年2087.32万元增加了500.51万元,具体变动因素如下:
1.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2.2019年执法办案补助和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3.2019年退休人员增加了统筹外项目的退休费。
4.2019年辅警保险费的调整导致劳务费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61.42万元,比上年62.25万元减少了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2019年政法市级配套公用经费减少。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增加幅度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近年来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情况,预算增加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同2018年预算数相同,我大队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30万元,同2018年预算比增加了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我大队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加幅度8.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各项专项行动、安保任务的增加,我大队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且大部分车辆年限较长,导致燃油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增加,所以根据2019年公务用车情况,相应增加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幅度20%,减少的原因是根据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万元。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项,采购预算资金22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6,金额22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4项,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4,金额80万元,购买方式为委托采购方式,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级财力。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4034.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3.87万元,固定资产3167.9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2.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持机关运转的水电费、办公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62.25 减少0.8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法保障市级配套公用经费项目,一级指标:人均8300元/人/年,指标值:61.42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政法机关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应由同级财政部门进行保障,开远市属二类地区,应按830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2019年按74人的实有在职人员,安排政法保障市级配套公用经费61.42万元。
(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法保障经费:是指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部门分类别按责任负担,专门用于保障政法机关开展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基本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四、人员经费:是指用于公安机关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姚颖 联系电话:0873-313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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