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9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情报信息中队,装财管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四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一、二、三中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2、主要工作职能。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各职能中队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中队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2.科学制定目标体系,完善以量化指标为主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强法制、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3.细化收入预测,分解落实财政任务指标,确保应收尽收,严格编制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科学配置财政资金,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评价,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4.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3372.3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2.32万元,占拨款收入的96.33%,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收入3016.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补贴、工会经费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占拨款收入86.17%;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61.4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配套政法公用经费,占拨款收入1.75%;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收入92.7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市级保障部分,占拨款收入的2.6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0.5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占拨款收入的0.0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05.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占拨款收入的3.01%;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3万元,只要用于在职民警职业年金缴费,占拨款收入的0.19%;2080801死亡抚恤收入19.39万元,占拨款收入的0.5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6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占拨款收入1.99%。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128.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34万元,占拨款收入的3.67%,其中,2040219信息化建设收入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占拨款收入的1.26%;2040220执法办案收入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占拨款收入的1.89%;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收入18.3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部门服装经费,占拨款收入的0.52%。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3338.06万元,占拨本年支出92.91%。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136.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补贴、工会经费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占本年支出87.3%;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7.29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占本年支出0.0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05.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占本年支出2.9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业年金缴费,占本年支出的0.1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属补助支出,占本年支出0.5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占本年支出1.94%
2.项目支出254.92万元,占拨全年支出7.09%。其中,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3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市级保障公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补助,占本年支出的3.02%;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占本年支出的1.22%;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占本年支出的1.84%;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8.3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部门服装经费,占本年支出的0.51%;2110301大气支出18.22万元,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补贴资金,占本年支出的0.5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一是确保开远市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二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三是进一步提高交通秩序管理的能力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开远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对相关资料进行数据汇总核实、分析,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核实了相关资金的使用流向和真实性。最后运用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9年,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党忠诚、服务群众、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主线,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用忠诚和实干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放管服”工作措施、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取得了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下降的好成绩。
2.经济效益。我大队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在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的情况下,严格审查编制方案和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
3.社会效益。有效提高了交警对全市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在维护全市交通秩序、保障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行政效能:2019年收支基本平衡,既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我大队在上级领导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群众较高的评价,服务满意度逐渐提高。
(五)年度工作总结
1.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2019年,交警大队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以保安全、防拥堵、促规范为引领,先后开展了“双百行动”、“春运”、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假牌套牌假证长效治理、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955起,其中饮酒驾驶287起,醉酒驾驶52起,醉酒后驾驶电动车67起。危险驾驶罪立案67起,交通肇事罪立案10起。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8人。查获无证驾驶4580起,违法停车46850起,违禁入城1400余起。暂扣摩托车3800余辆,强制报废机动车2195辆。执行各类交通安保活动75次。
2.交通事故情况。2019年(截止2019年12月20日),我市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1793起,死亡19人,轻伤以上45人,直接经济损失114.63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87起,下降17.8%;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27%;受伤人数减少8人,下降15.1%;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9万元,下降35.8%,四项指数全面大幅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3.车驾管工作。2019年,大队车驾管工作以“便民、利民、亲民”为宗旨,持续落实“放管服”措施,将车驾管窗口前移,把“流动车管所”定期开进村寨,开展上门服务。2019年,共办理机动车业务58485起;共办理驾驶人业务21873起。流动车管所共下乡办理车驾管业务4162件。截止2019年底,开远市共拥有机动车11.5万辆,驾驶人13.7万人。
4.认真开展农村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大队不断加强农村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面包车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督促农村“两员”在重要节假日、周五、周日学生上放学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劝阻面包车超员驾驶、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将劝导员纳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共录入劝导日志12500条。
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交警大队紧紧围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这一中心政治任务开展各种宣传工作,以“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线,以“扫黑除恶”、“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等为重点,抓好春运、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宣传,抓好五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宣传工作。一年来,共制作、悬挂大型横幅60余条,制作展板30余块,印制宣传单5万余份,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警示中心这个有利平台,分批分次组织辖区重点驾驶人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教育40余次,共计1300余名重点驾驶人。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15篇,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2条,省级媒体采用36条,网络50余条。向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云南交通警察网发送紧急路况信息160余条,大队发布原创微信256条,转发317条,推送微博480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9期,共387985条。大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共推送宣传内容500多条2000余次,共出动宣传警力400余人次,警车上百辆次,摆放宣传展板600多块次,发放宣传挂历和各类宣传资料5万多份,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季进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90多堂次,利用学雷锋活动日、三下乡等时机,进社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0余次。一年来,共参加完成“五个一”教育活动3249人。通过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观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文明知识测试,大队在“两个教育”方面共完成审验学习1138人,满分学习 174人。
6.强化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渣治理工作。2019年,共对全市客货运企业下发《客货运企业机动车违法告知书》212份,《重点车辆整改通知书》47份。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教育38场,1630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共排查出6个点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9年拨专项资金共计189.76万元,其中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1.42万元、2019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18.34万元。专项资金支出共计254.92万元,其中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1.42万元、2019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18.34万元、2018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发放48.52万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6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基层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政法经费供需矛盾突出、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政法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开远建设”。2.保障干警按标准、按时着装,在2019百年初完成服装采购。达到:按时完成交货;按质量完成交货,服装合格率达98%;确保根据合同数量完成交货;按标准完成服装生产,服装质量合格率达98%。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对相关资料进行数据汇总核实、分析,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核实了相关资金的使用流向和真实性。最后运用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道路交通里程增加,交通事故增多,交通违法数量随之增加,为保证交通警察大队日常业务正常开展,提升交通警察大队的执法形象,更好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项目的实施有效打击交通违法,更好地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经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立、资金落实、资金支出及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较好的保障了交警执法办案活动,完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一定贡献。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9年基本完成各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情况并根据交警业务工作需要,支付一系列交通警察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政法服装经费、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等,较好的保障了交警执法办案活动,完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辖区交通秩序良好、事故少、执法投诉率低;促进交警工作的开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击扰乱交通秩序行为,为保障辖区交通通行状况良好,提高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项目的实施有效打击交通违法,更好地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一定贡献。
2.经济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截留、挤占、滥用情况。
3.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有效打击交通违法,更好地维护开远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
4.行政效能: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公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这项工作要求很高,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随着社会的发展,驾驶员、路面车辆及辖区道路日益增多,也赋予交警部门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亦越来越重,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需使财政加大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六、改进措施
(一)、强化“过紧日子”理念,严控一般性行政性支出,加强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保障;(二)、强化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三)、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和职能职责,初步建立了部门绩效目标体系及指标体系,为实施绩效自评提供了依据标准。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