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因公出国(境)

(三)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依靠政府支持,推进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开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两站、两员”人员开展交通管理技能培训,促进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的形成;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和五小工程”推广应用的工作要求,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主动联合安监、交通、运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发文、联合执法、联勤联动,提高了重点运输企业和五类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及驾驶人的安全学习率,降低事故率、提高抗事故风险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大队始终围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及车辆,突出两条国道的管理重点和农村道路的管理难点、热点问题,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治理并举的措施,确保了路面不失控;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系列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国道和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始终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置于突出位置,狠抓事故预防,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拓展车驾管工作思路,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坚持“流动车管所”下乡工作,以电话、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驾驶人临界业务的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实有车辆编制45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算总收入3347.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605.71万元对比增加了1742.16万元, 收入增长率为108.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下拨2015年全年补偿性成本性支出和办案补助经费,以及调整工资收入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算总支出2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44%;项目支出1180.51万元,占总支出的44.56%。与上年2525.94万元对比增长了123.16万元,增长率为4.8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支出增长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28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管控工程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525.94万元,主要原因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支出增长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4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6万元,占一半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0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6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9.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6年全年无公务接待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81.61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5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因公出国(境)

2016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6年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无公务接待,无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4.0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2.06万元,主要原因为协管员工资和保险费支出的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的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                    项目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                    人员经费:是指用于公安机关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