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6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5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0501000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开远市行政区划图。

3.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牢抓实基本民生保障。截至20231231日,全市现有在保城乡低保对象56668159人,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6034户次93829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3590.56万元;在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434人,累计救助供养特困人员4986人次,发放救助供养金551.85万元;临时救助203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39.8万元。持续做好独居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发放关爱补助金24人次8400元。完成“政府救助平台”办件1927件,按时办结率100%。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5163人次,发放资金503.16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27290人次,发放资金245.61万元;一级重度护理补贴7314人次,发放资金73.14万元;二级重度护理补贴25708人次,发放资金231.37万元。在保困境儿童75人,保障困境儿童976人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28.194万元。加强街面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5人次,所有流浪乞讨人员均得到及时救助安置。

2.持续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60户,为934户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完成上门(十助)服务44922人次。灵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运营正常,乐白道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为老年人提供餐食配送和助餐服务,接待、服务老年人4.4万余人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442次,老年人就餐获得政府补助餐费8.34万元。稳步推进大庄乡、中和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810万元,其中,大庄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落地,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60万元,已于94日正式开工;中和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50万元,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编制和设计。争取到老年幸福食堂项目3个,获得上级补助资金56万元,争取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个,获得上级补助资金70万元。发放高龄补贴154481人次475.014万元,发放经济困难高龄服务补贴3957人次19.785万元。

3.持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和基本社会服务效能。一是规范进行婚姻登记。2023年,办理新增结婚登记1720对、补办结婚登记259对。红河州内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114对(总共235对),省内通办28对。受理离婚申请1040对,办理离婚登记645对,办理补领离婚登记129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二是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完成遗体火化1696俱,骨灰安葬1696冢。持续做好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3个,基本殡葬服务100%全覆盖。坚持实事求是、做优建美原则,根据现阶段墓穴存量和将来一段时期全市文明墓葬需求,超前谋划开远市殡葬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自筹资金3176.68万元保障项目建设,公墓墓区建设工程(一期)已完成投资2200余万元,计划建设墓穴12000个及景观、休憩等配套基础设施,推动公墓设施现代化、环境公园化,可满足全市1520年的墓葬需求,其中,建设低价墓穴3000个、公益性墓穴3000个,可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优质实惠的墓葬服务。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全市现有社会组织141个,其中社会团体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8个、基金会1个,涵盖了教育、体育、卫生、养老、残疾照护、文化、农业及农村发展、慈善、商业等多个领域。办理社会组织登记2个、变更5个、注销6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抽查审计社会组织4家,联合教体、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检抽检2次,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开远市民政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开远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42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9.04万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6.73万元,增长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6.73万元,增长7.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0.00万元,增长100.00%。收入对比上一年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提标;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发放改为民政局业务科室通过“一卡通”发;收到小龙潭化工园区迁坟补助经费;收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信息改造等款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40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02万元,占总支出的28.57%;项目支出5289.72万元,占总支出的71.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3.44万元,增长9.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79万元,增长7.29%;项目支出增加少479.65万元,增长9.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对比上一年增加的原因:2023年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提标;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发放改为民政局业务科室通过“一卡通”发;支付小龙潭化工园区迁坟补助经费;支付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信息改造等款项,导致支出对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6.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89.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社会组织管理14.89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8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4.6万元;儿童福利130.57万元;老年福利49.23万元;殡葬152.36万元;养老服务291.9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0.6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70.6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26.2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93.8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8.8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4.33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4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28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6.1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8.6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0.5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5.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7%。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2023年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提标,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63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6%。主要用于20802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49.0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机关基本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其他事务等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支的离退人员经费;20808款“抚恤”支出70.3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经费支出;20810款“社会福利”支出1029.23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及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的相关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550.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90.5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支出;2082款“临时救助”支出118.6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临时救助支出;208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51.8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5款“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6.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特殊困难群体“红河惠民保”补助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6万元,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万元,决算为6.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3%,完成年初预算的5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6万元,决算为0.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万元,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6万元,决算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增加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208.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政策放开,接待省民政厅、富宁县、大理州、景东彝族自治县、曲靖市、广南县、延安市、泸西县、禄丰市、河口县等民政局到我单位考察学习养老服务工作、低保扩围增效,调研社会组织等工作,导致接待费对比上一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大理州、曲靖市、延安市、广南县、禄丰县、河口瑶族自治县等民政局到开远考察学习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为上级财政拨款,预算数为市级财政拨款。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政策放开,下乡开展低保扩围工作,接待各县市来访调研、考察学习以及开展日常工作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3万元,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运行经费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0.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63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5.52万元;培训费0.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6.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06万元,固定资产42.6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7.0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92.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8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8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和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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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