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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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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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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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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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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0501000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着力精准施策,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强制度保障,调整完善《开远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期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8693户次98697人次,发放低保金35,138,700.00元。累计救助供养特困人员4533人次,发放救助供养金4,754,400.00元。累计临时救助915户91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406,900.00元。累计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60243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289,700.00元。加强街面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全市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件1829件,办结1806件,按时办结率100%。储备800,000.00元应急保障物资,建立轮仓换新机制,保障困难群众1-2个月内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创新制度机制,加强独居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落实《开远市独居困难群众帮扶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摸排走访60岁以上独居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独居困难重度残疾人和18岁以下独居未成年人86人。落实“一帮一”责任人关爱联系制度,第一时间将保障对象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反馈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主动开展“因户施策”救助工作。市级财政批准预算200,000.00元,专门用于目前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体帮扶救助。累计发放关爱补助金32人次10,400.00元,开展生活状况跟踪回访44户次,为20户独居困难群众送去米、油、盐等基本生活物资,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主动排查发现边缘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全市脱贫不稳定户256户994人,纳入低保保障168户348人,纳入特困供养18人;边缘户54户176人,纳入低保保障41户80人,纳入特困供养1人。
四是不断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救助。落实困境儿童遍访排查机制,开展集中摸排2次,回访困境儿童92人,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心理辅导讲座2次。全市孤儿49人、艾滋病感染儿童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累计保障困境儿童1166人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664,400.00元。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明天计划项目,发放助学金40,000.00元。培育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个,开展关爱活动10余次,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40场次、家庭监护公益讲座7场次,组织志愿者“一对一”服务留守儿童80人。
2.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
一是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包保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清单,班子成员划片包干,坚持“四不两直”原则,对照各项安全责任目标,联合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包保的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各类检查136余次,排查出问题134条,下发整改通知2期,完成问题整改落实134条,督促机构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机构平稳安全运行。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零事故、零伤亡”。
二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场所、救助管理机构等全部纳入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监测的重点场所,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纳入联防联控监测的重点人群,“两码”核验、体温检测、问询、登记、日常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进行每周1次核酸检测,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零疫情、零感染”。
三是加强民政领域矛盾风险隐患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和排查摸底,将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解决。接待群众来访14人次,上级单位及市信访局转办件22件,“12345”平台办件10件,所有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办理,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没有缠访、闹访、重复上访等情况,无信访积案。开展养老机构诈骗专项检查84次,组织开展防养老诈骗讲座15次。民政领域没有突出的矛盾纠纷隐患风险。
3.做好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规范进行婚姻登记。共办理婚姻登记2210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36对,离婚登记574对,跨区域婚姻登记101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二是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完成遗体火化1947俱,安葬骨灰1947冢(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骨灰526冢、白龙坡公墓安葬1218人、骨灰寄存市殡仪馆96人),兑现惠民殡葬补助505人1,077,000.00元。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2个。三是做好养老服务。灵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建成投用,完成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四是稳步推进“大岗位制”,完成《开远市行政村公共服务岗位拟整合清单》《开远市行政村公共服务岗位拟保留清单》制定。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成果转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开远市民政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2.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开远市民政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823,078.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23,078.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60,685.38元,下降1.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0,685.38元,下降1.4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财政拨款收入对比上年减少的原因: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7,823,078.51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2,323.95元,占总支出的29.08%;项目支出48,100,754.56元,占总支出的70.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37,930.17元,下降9.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4,346.48元,增长36.04%;项目支出减少12,262,276.65元,下降20.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对比上年减少的原因: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22,323.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93,807.73元,占基本支出的9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8,516.22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00,754.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行政运行支出19,881.00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214,000.00元,社会组织管理支出24,980.00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56,253.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84,343.68元,儿童福利支出1,065,339.00元,老年福利支出247,600.00元,殡葬支出1,123,290.00元,养老服务支出4,612,644.74元,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补助金:37,304,588.9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0,000.00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1,200.00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14,334.2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52,3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56,44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减少5,449,241.26元,下降7.49%,主要原因: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8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20103款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881.00元,主要用于民政机关行政运行支出;20104款“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14,000.00元,主要用于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80,18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6%。主要用于20802款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541,781.56元,主要用于民政机关基本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其他事务等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13,245.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支的离退人员经费;20808款“抚恤”支出507,879.6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经费支出;20810款“社会福利”支出12,157,194.74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相关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4,289,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148,145.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支出;208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4,808,854.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3,38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3,08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21004款“公共卫生”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1,884.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9,2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17.00元,支出决算为48,25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829.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2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17.00元,支出决算为48,25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82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14.12元,下降1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37.12元,下降1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77.00元,下降51.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经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民政局到开远开展2022年上半年民政重点工作调研及接待外县市单位到我单位考察养老、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516.22元,增加161,109.75元,增长60.2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开远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租入新能源汽车一辆用于开展下乡入户核查低保工作,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对比上年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6,350.00元;水费6,976.97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32,045.25元;差旅费49,164.00元;培训费150.00元;公务接待费2,423.00元;工会经费57,24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1,6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民政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359,635.69元,其中,流动资产2,532,913.87元,固定资产1,826,721.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227.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2,22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219,28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2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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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0501111
附件【开远市民政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