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民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7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9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401000

开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基本民生应保尽保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更加高效有力。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4892户次110038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39,039,147.00元。累计救助供养特困人员4074人次,发放救助供养金4,067,967.00元,累计临时救助359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403,300.00元。

二是主动发现贫困和低保边缘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时开展排查和动态管理,积极比对各类数据,全面排查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摸清底数,强化查缺补漏,全面消除致贫返贫和漏评风险。全市纳入城乡低保的脱贫户有11942040人,纳入特困供养74人。全市脱贫不稳定户2571007人,纳入低保保障175364人,纳入特困供养18人;边缘易致贫户51168人,纳入低保保障3565人,纳入特困供养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5138人,纳入低保保障2643人,纳入特困供养2人。

三是社会救助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640/·月提高到660/·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500/人·年提高到4770/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32/人·月提高到858/人·月。

四是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结合“学党史践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在春节、七一、中秋等节日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4人次;遍访困难群众1400余户,受理其他部门转办的民生保障需求36户,依程序进行救助的有4户;为碑格乡困难群众栽种刺脑包1000余株。

(二)社会福利持续拓展

累计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61166人次,累计发放“两项补贴”4354980.00元,其中,保障困难残疾人28457人次,发放生活补贴1,992,120.00元,保障重度残疾人32709人次(其中,一级重度残疾人7343人次,二级重度残疾人25366人次),发放护理补贴2,362,860.00;做好高龄老人保障,发放高龄补助107909人次4,670,000.00元;加大孤儿保障力度,全市孤儿46人、艾滋病感染儿童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778人,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088人次1,570,000.00元,回访孤儿132人次;加大巡查救助力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5人次,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活动,为103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无偿救助服务。

(三)养老服务持续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共建成养老床位446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85张,其中,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3家,床位3982张,占全市养老床位的89%;医养结合养老机构9家,护理型床位2678张,占全市养老床位的60%

一是专注提质效,强化梯队培育。聚焦养老机构特色专长,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全市养老机构以各自优势寻找市场定位,避免同质化、低水平恶性竞争,养老机构层次门类较为齐全。获评四级养老机构2家和三级养老机构1家,是全省唯一获得2家四级养老机构评定和全州唯一获评四级养老机构的县市,在此基础上,再积极开展1家五级养老机构、1家四级养老机构、3家三级养老机构申报评定,落实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要求,健全完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长效机制,推动养老产业再上新台阶。

二是专注增便利,提升服务质量。在保持养老服务业总态势不变的基础上,重点转入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养老服务社会化、多元化新发展模式。有序推进1个失能养老机构、2个老年活动室、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老年幸福食堂、6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为100%,乡镇敬老院覆盖率为4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为58%

三是专注兜底线,保障基本需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设施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累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3人。对1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村集体兴办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加强公办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强化兜底保障服务功能,推进管理服务规范化,有效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78个村(社区)均实现“一肩挑”,一肩挑实现率达100%;“两委”班子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实现率达100%,至少有135岁以下成员实现率达100%。持续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稳定队伍并激发积极性。持续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厘清村级权力事项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实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明晰化、清单化,形成52个小项的权力清单,明晰村(社区)干部权力“边界”。持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市51个村委会、4个农村社区、23个城市社区均100%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550个村民小组做到了“一村一约”全覆盖。

加强社会工作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市现有社会组织141个。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全市现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60人,注册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家,“三社联动”逐步发挥作用。开放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29个。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迅速,全市现有注册登记志愿服务团体327个,注册登记志愿者55419人。7个社工站建成投入使用,覆盖7个乡镇(街道)。

(五)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持续做好地名管理和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深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成《开远市行政区划图》绘制及《开远市地名志》出版工作。对城区的市政规划道路1条和巷道2条进行了命名,进一步完善拓展开远市地名信息库、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平台功能。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顺利完成开远市与文山州砚山县、丘北县行政区域2条界线5个点的联合检查任务恢复安装被损毁的“开砚线”界碑1座。按照《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与友邻县市共同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风险,确保交界地区稳定和谐。

(六)基本社会服务持续规范发展

共办理结婚登记1730对,办理离婚登记526对,开通全州通办结婚登记业务,共计办理33件,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儿童收养能力评估16件。完成遗体火化2124俱,待火化8人,火化率为100%,农村户籍人员火化后骨灰进公墓安葬1103人(其中27人骨灰进经营性公墓安葬、5人骨灰生态葬),145人骨灰寄存市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率为86.85%。城市户籍人员火化后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1021人(市外户籍179人骨灰由家属带回原籍安葬、11人骨灰寄存殡仪馆、3人骨灰无公害处理),骨灰安葬率为100%。完善农村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投入资金18,925,000.00元,上级补助1,200,000.00元,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市级财政投入惠民殡葬补贴7,00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纳入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开远市民政局

2.事业单位:开远市救助管理站、开远市社会福利院、开远市殡所、开远市殡仪馆。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8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4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5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7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1,106,68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84,627.51元,占总收入的94.30%经营收入4,622,059.15元,占总收入的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0,991,316.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73,754.19元,经营收入增加1,682,437.72元。与上年同比减少原因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7,220,870.61元。其中: 基本支出 21,096,624.60,占总支出的 24.19%项目支出 61,502,186.86,占总支出的 70.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4,622,059.15,占总支出的 5.30%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926,091.4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86,314.8元,项目支出增加2,077,785.67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1,682,437.72与上年同比减少原因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96,624.6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86,314.8 与上年同比减少原因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 19,985,785.90元,占基本支出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0,838.70元,占基本支出的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02,186.8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7,785.67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11日正式开展殡葬改革工作,转拨各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 以及殡葬运营补贴金  2021年拨付孤儿生活费:1,700,914.71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2,874,952.00元;拨付各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及殡葬运营补贴金:7,466,634.39元;拨付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金:493,500.00元;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补助金:43,355,735.65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拨付重大卫生公共事务支出505,000.00元,用于支付新冠疫情保障物资补助经费。支付2,015.00元用于购买婚姻登记工本费;支付1,656,522.00元用于社会救助协理员工资。拨付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等共2,620,013.11元;付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经费,养老机构新建一次性补助826,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9,943,488.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66% 。与上年对比减少3,891,301.57,主要原因城乡困难群众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90,37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3%主要用于20802款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73,311.88元,主要用于民政机关基本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民政其他事务等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54,092.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支的离退人员经费;20808款“抚恤”支出176,114.8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经费支出;20810款“社会福利”支出20,727,949.27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相关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4,354,98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9,039,147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支出;20820款“临时救助”支出1,349,782.19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款;208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4,067,967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47,028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0,21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21004款“公共卫生”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2,89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6,279.00元,支出决算为 145,056.91元,完成预算的2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56.91元,完成预算的3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56.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7,774.04元,增长 2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587.04元,增长2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87.00元,增长77.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接待省审计厅审计组到我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及接待外县市单位到我单位考察养老、殡葬改革等工作,故导致公务接待费对比上年增加;202111日正式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外出调解工作增加,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等日常工作故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56.91元,占96.55%;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占3.4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40,056.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40,056.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入户核查、殡葬改革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2021年接待省审计厅审计组到我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及接待外县市单位到我单位考察养老、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06.4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8,923.08 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规范机关运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40,097.6元;印刷费8,000元;水费6,236.1元;电费13,999.5元;邮电费27,675.77元;差旅费58,782.8元;培训费1,254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工会经费36,4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3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95.7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1231日,开远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 69,109,865.22其中,流动资产17,854,750.65 ,固定资产37,075,874.2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在建工程14,159,239.28无形资产20,001.00其他资产 0.00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707,593.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1,84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230,2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15,998.38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4,9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181,033.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90,86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9.13%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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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开远市民政局表-汇总20220729044648148-开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