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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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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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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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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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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开远市民政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民政局(含本级)共有6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开远市民政局
(2)事业单位:开远市救助管理站、开远市社会福利院、开远市殡管所、开远市殡仪馆、开远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市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各类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监督,查处基金会的违规行为。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和日常监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福利彩票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本年度绩效指标围绕市民政局的职能职责,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了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通过整体和项目的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监管,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77,019.3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947,962.4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4,733,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28,782,939.4元
2.项目支出:59,424,401.19元
3.经营支出:2,939,621.43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102,917.78元
2.项目支出:4,269,632.89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确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组织实施自评过程。按照2020年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对评价情况分析从而得到综合评价结论。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0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2.经济效益。严格按照《开远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整体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
4.行政效能:2020年所有预算项目都能够有效及时的完成指标任务,完全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五)年度工作总结
(一)社会保障精准兜底
一是城乡低保更加精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开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核查清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4731户次130915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4955.64万元(含价格临时补贴505.33万)。其中,城市低保50186户次77650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3373.54万元(含价格临时补贴363.23万元);农村低保34545户次53265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582.1万元(含价格临时补贴142.1万元);累计保障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780户次26347人次,发放低保金720万元。不断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力度,累计新增城市低保82户117人,停发1420户3407人;累计新增农村低保261户428人,停发889户1221人,累计调档39户76人;新增建档立卡77户138人,停发156户293人,累计调档22户49人。
二是特困供养更加个性化。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管理,开展特困人员清理核查,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累计救助供养特困人员3905人次,发放供养金378.11万元(含价格临时补贴17万元);累计救助建档立卡特困人员856人次,发放供养金73.1万元。
三是临时救助更加便民化。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开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及时予以临时救助。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低保或者特困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到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在乡镇(街道)建立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的及时性,提高乡镇(街道)城乡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累计临时救助322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83.99万元;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3.6万元。
四是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实现城市社区困难群众100%遍访,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户一人。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开远市城市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社区、街道、部门、选派干部及市级挂钩领导工作责任,完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精准施策、有效保障”的城市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按照“八个应尽”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城市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全面遍访,摸清底数,召集两个街道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座谈会,分析存在困难问题。由街道统筹社区主力,职能部门锁定管理服务对象,街道和相关部门结合职责职能,开展辖区内全覆盖遍访。目前已完成城市社区居民遍访5.2万户,完成遍访率100%。建档管理,明确责任。到20个城市社区开展分析研判,逐户审查城市社区困难群众“一户一策”方案,集中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1508户困难群众“一户一策”详细表。目前已建立三级困难群众名册,并建立“一户一档”工作台账。整体联动,帮扶到位,多支工作力量在社区有效整合,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包保服务“全覆盖、无死角”。对遍访后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纳入困难人员名册管理,制定帮扶措施,持续抓好帮扶工作落实。集中解决了1000多户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住房、就学等实际困难2500多个。
(二)社会福利持续拓展
累计保障残疾人56860人次,发放“两项补贴”359.13万元,其中:保障困难残疾人27441人次,发放生活补贴173.70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29419人次,发放护理补贴185.43万元;累计保障孤儿384人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32.57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助1.88万元;保障高龄老人13367人次,发放高龄补助492.1万元。
(三)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基本民生保障更加高效有力
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救助补助水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610元/人.月提高到6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按分类施保的档次确定,其中A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350元/人·月提高到375元/人·月,B类和C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维持现补助水平不变,分别为243元/人·月、218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由732元/人·月提高到832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50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由70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由40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
(四)养老服务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力量和医养结合继续走在省州前列
一是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全市建成养老床位共计2427张,比2016年新增床位1113张,同比增长84.7%;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54张(远超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的要求)。有城乡养老机构16家2091张床位。其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0家,护理型床位1869张,占全市养老床位的77%(超出“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的2位多的指标);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2家,床位1982张,占全市养老床位的81%(超出“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的指标)。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20个326张床位。
二是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人民医院康养中心、朋阳敬老中心被评定为全省目前最高的四级养老机构(占全省评定数的18%),是全省唯一一个城市评定有2家和全州唯一评定有四级养老机构的市县。
三是“开远养老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提升。2020年开远市列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编制出台了《开远市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全面完成全市15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其中:四级养老机构2家,三级1家,二级5家,一级3家。推动互联网+智慧养老,完成16家养老机构床位二维码管理,生成床位数2417张。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发放疫情补贴11.84万元。
(五)基本社会服务规范发展
2020年,办理新增结婚登记1952对(其中复婚125对,再婚846对,补办结婚登记138对),办理更换新结婚证448对。办理结婚登记共2400对。办理离婚登记863对,补办离婚证109人。查询档案2060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行动,治理早婚早育现象。开展儿童收养能力评估6件,办理儿童送养1件。完成遗体火化1055俱,安葬骨灰692冢,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44人,发放补助金4.4万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①婚姻和收养登记工本费。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③社会组织审计的专项经费。④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⑤2020年殡仪馆凤凰山迁坟新增遗体处置经费。⑥无名无主遗体处置经费。
2.项目主管单位:开远市民政局
3.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梁籍
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配套项目资金540,000元。
5.项目支出明细:①婚姻和收养登记工本费:10,000元。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30,000元。③社会组织审计的专项经费50,000元。④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250,000元。⑤2020年殡仪馆凤凰山迁坟新增遗体处置经费150,000元。⑥无名无主遗体处置经费5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是围绕市民政局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设定的。并设定了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年度项目计划。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1.确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2.组织实施自评过程。按照2020年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对评价情况分析从而得到综合评价结论。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1)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各个项目是民政专项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由民政局组织实施,所在项目与民政业务工作密不可分,项目目标与部门目标一致。(2)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绩效目标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而设立,并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符合本年度计划。
2.经济效益。为节约项目运行成本、提高效率,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工期倒排,督促项目按计划要求推进。严格按照《开远市民政局集中管理实施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开远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项目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
4.行政效能:2020年所有预算项目都能够有效及时的完成指标任务,完全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难度较大。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的基础。但就目前的实施现状,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
(二)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
六、改进措施
(一)结合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
(二)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附件【附件2:2020年开远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殡仪馆凤凰山片区新增遗体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儿童福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儿童收养鉴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殡仪馆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殡仪馆无名无主遗体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其他民政管理支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社会组织审计的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地名管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婚姻和收养登记工本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市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老年福利的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
附件【附件3: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上级.xlsx】